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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龜山區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招募

主旨:有關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招募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2年4月13日桃選一字第1120000443號函辦理。

二、旨揭選舉定於113年1月1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另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依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表為準。

三、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鄰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爰請貴校及貴單位鼓勵現任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四、檢附113年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龜山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1份,請貴校或貴單位有意願參與投票投開票所之同仁填寫登記資料卡,於112年6月30日(星期五)前,將上述資料掃描或拍照,回傳至本所承辦人電子信箱80002063@mail.tycg.gov.tw,或傳真至03-3295844;倘有旨案相關問題請電洽承辦人:吳芊儀或鄭智耀(電話03-3203711分機303或318)

轉知「臺北市112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出缺學校新任校長遴選作業簡章」1份

主旨:檢送「臺北市112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出缺學校新任校長遴選作業簡章」1份,請惠予協助公告並轉知所屬,請有意願者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4月17日北市教中字第1123036437號函、「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及「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補充規定」辦理。

二、有意申請參加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出缺學校新任校長遴選者,請詳閱旨揭簡章規定。

三、新任校長遴選報名時間訂於112年4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逾時不受理。報名參加遴選人員應填妥規定之相關表件,親自前往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325巷7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或委託報名。

四、本年度審查文件格式及內容說明如下:申請者請以A4直式橫書格式雙面列印,將下列各項文件資料依序備妥。所送文件未符規定者,應於報名當日下午4時前補正之,並依簡章規定送達指定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表(每人至多填2所學校),並貼妥1吋彩色照片。

(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候選人國籍具結書。

(三)學校經營計畫書,本文為14號字,行距24pt,以16頁為上限,內容應包含: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2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配套推動業務案

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2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配套推動業務案,惠請轉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2年4月1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048825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2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該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須熟悉文書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間: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相關行政業務。

(五)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2年5月15日(星期一)前將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e-2134@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中課科商借教師」,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本市第7屆公教人員羽球錦標賽領隊會議紀錄、賽程表、場地時間表及選手休息區位置分配圖

主旨:檢送本市第7屆公教人員羽球錦標賽領隊會議紀錄、賽程表、場地時間表及選手休息區位置分配圖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次賽制依領隊會議決議以,調整為預賽、複賽、四強決賽每點均採單局31分定勝負(16分,換邊),30平不加分,請務必轉知各參賽選手。

二、旨揭羽球錦標賽訂於112年4月29日(星期六)在桃園市立綜合體育館舉行,開幕典禮於是日上午8時準時開始,請各隊務必於7時30分在司令台前集合整隊完畢。

三、活動當日因體育館中央廣場前車位有限,僅提供各參賽機關1張貴賓停車證供長官停車,請尚未領取之參賽機關自即日起至112年4月21日(星期五)止,派員至本府人事處領取。

四、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定,自112年4月17日起放寬戴口罩措施,惟本活動參加人員如有呼吸道症狀等不適情形,建議配戴口罩。

轉知欲申請112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臺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

主旨:轉知欲申請112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臺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4月17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120494554號函辦理。

二、臺南市112學年度預估因減班致有超額情形學校為:玉井國中、麻豆國中、官田國中、新東國中、忠孝國中、大成國中、金城國中、新興國中、文賢國中、永仁高中(國中部)、南寧高中(國中部)。

三、另介聘至臺南市合聘或巡迴教師缺者,應依「臺南市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合聘(巡迴)教師計畫」辦理,配合學校之課務安排,並支援從聘學校之課務。

四、上開事項請協助轉知貴校欲申請旨揭介聘至臺南市者,宜審慎選填志願。

五、檢附「臺南市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合聘(巡迴)教師計畫」1份(如附件)供參。

轉知銓敘部函以,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第8條規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得以調任職系之認定作業處理方式一案

主旨:有關銓敘部函以,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第8條規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得以調任職系之認定作業處理方式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4月11日部特二字第112556005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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