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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規劃辦理113年度公務人員「每月一書」遴選

主旨:有關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規劃辦理113年度公務人員「每月一書」遴選,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推薦適合圖書。

說明:

一、依文官學院112年5月2日國院數字第1120800052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文官學院為推動公務人員養成閱讀習慣,以落實終身學習理念,爰自民國91年起開辦「每月一書」活動,為辦理書目遴選,請踴躍推薦近5年內(自107年6月1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止)出版之「公共政策與管理知能」及「自我發展與人文關懷」兩大領域範疇圖書,並於112年6月10日前上網填寫推薦單,網址:https://reg.nacs.gov.tw/gen,或至文官學院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nacs.gov.tw)首頁主題專區點選「好書推薦」連結,推薦優質圖書。

轉知「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精選「Hahow好學校」優質數位課程提供公務人員學習,並辧理線上學習推廣活動

主旨:「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精選「Hahow好學校」優質數位課程提供公務人員學習,並辧理線上學習推廣活動,請鼓勵所屬公務人員多加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以下簡稱人力學院)112年4月28日人發數字第112080015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於主打課程專區建置有「外購課程專區」,112年度精選「Hahow好學校」優質數位課程,內容含括「商用外語」、「經營管理」、「職場技能」、「數位行銷」、「數據分析」、「程式語言」等6大類,計66門課程(課程清單詳如附件1),課程授權閱讀對象為現職公務人員,歡迎多加利用。

三、人力學院特辦理「 e等好課程,邁向外GO新航程 」線上抽獎活動,凡於112年10月21日前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選讀完成任1門「外購課程專區」課程,即可參加抽獎(活動內容詳如附件2)。

轉知桃園區公所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派事宜

主旨:有關協請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派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2年4月12日桃選一字第1120000442號函辦理。

二、旨揭選舉定於113年1月1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爰請貴機關學校轉知所屬,鼓勵現任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三、另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0條規定,投票所、開票所之工作人員,應參加選舉委員會舉辦之講習,並准予公假。是以本次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預計於112年11月間辦理,未參加前開講習者,不得擔任選務工作人員。

四、有意願參與投開票工作之同仁應填寫完整資料,並經單位主管、人事主管、機關學校首長核章後,於本(112)年8月31日前免備文以傳真或電子郵件逕送本公所報名。

轉知台灣大哥大所屬機關同仁及其眷屬之台灣大哥大電信優惠專案訊息

主旨:依「桃園市政府特約廠商合作合約」規範,檢送本公司所屬機關同仁及其眷屬之台灣大哥大電信優惠專案訊息,敬請 查照並惠予轉知所屬機關(構)員工/員眷參考利用。

說明:

一、企客優惠專案說明:

(一)優惠提供期間:即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止(優惠期限以DM為主,專案展延與否可進線客服0809-000809詢問或加入行動客服Line ID搜尋: @oqm5745y確認)

(二)適用對象:所屬機關員工(含退休人員)/員眷(依各方案最高開放至二等親,詳請參照DM),單門號專案限九個月內一證四號

(三)申辦方式(申辦時請告知或輸入所屬機關適用統編:43504403):

1、新申辦/攜碼/續約用戶:

(1)企客網路平台https://twm5g.co/MGLp 或全省myfone直營門市。

(2)4G M+大禮包單門號案限定指定APP平台申辦。

(3)指定專案業務。

2、需檢附之證件:員工服務證(或名片)及申請人雙證件(身份證、健保卡/駕照)。

(四)企客限時加碼專案內容概述(須綁約並搭配指定資費):

1、單門號方案(專案規範依附件DM所示)

轉知112年3月30日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及「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

主旨:轉知112年3月30日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及「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以下簡稱兼職同意辦法),且「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經考試院同日廢止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銓敘部112年4月17日部法一字第112555781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資料影本各1份。

二、依兼職同意辦法第4條規定及其立法說明,為期機關(構)實務運作之順遂,對於公務員兼職申請書應載明之事項及範本,由銓敘部定之,又該部考量現行實務上已普遍運用電子化作業模式處理公務事項,是上開申請書得以書面或電子文件提出申請,並得由各機關(構)依需求調整項目及格式,爰併同檢送「公務員兼職申請書(範本)」1份(置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人事管理類別),以供各機關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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