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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未滿3個月之代理教師擬採計職前曾任代理教師年資函釋

主旨:有關未滿3個月之代理教師擬採計職前曾任代理教師年資,請依規定比照專任教師提敘薪級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156001939號函辦理。

二、查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規定:「(第1項)公立學校教師於職前曾任下列職務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按年採計提敘薪級至所聘職務等級最高年功薪:……三、中小學教師曾任代理教師年資,每次期間3個月以上累積滿1年者,提敘1級。……(第5項)私立學校教師採計職前年資之規定,各校得視財務狀況及需求,於前4項所定範圍內定之。」。

三、專任教師擬採計職前曾任代理教師年資,須符合「每次期間3個月以上且累積滿1年」之要件,始得採計提敘1級;倘未符合每次代理期間3個月以上之要件,則不予採計。先予敘明。

四、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第3項規定,代理教師具有代理該教育階段、類(科)別合格教師資格者,其提敘薪級,比照專任教師之規定。並未就聘期長短另訂規範。

轉知本府115年數位學習推廣活動第2期-「線上學習新視界,數位淘學趣無窮」活動文宣及海報各1份,請配合推廣運用並鼓勵同仁踴躍上網學習

主旨:檢送本府115年數位學習推廣活動第2期-「線上學習新視界,數位淘學趣無窮」活動文宣及海報各1份,請配合推廣運用並鼓勵同仁踴躍上網學習,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歷年均視課程需要,以實體、數位或遠距等多元方式辦理員工教育訓練。為協助各機關推展業務政策,突破實體訓練之時空限制,並持續推動多元數位學習風氣,以落實學習不中斷之理念,爰於「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擇定「好好用AI:了解「AI風險」的公務生存指南」等14門課程供同仁選讀。

二、為提升前開課程選讀率,爰辦理旨揭推廣活動,說明如下:

(一)活動簡介:活動期間內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搜尋旨揭活動名稱,即可將本組裝課程整批選課以利閱讀,完成1門課程即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獲獎名額總計84人(每門課程抽出6人),每人可獲得全聯商品禮券1,000元1份(獲獎不重複);又選讀全部課程並取得認證者,則另抽出20名得獎者,每人可獲得蒸氣眼罩1盒(10名)或舒壓午睡枕1顆(10名)。

(二)參加對象: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人員(含約聘僱及約用人員)。

(三)活動期間:115年7月20日(星期一)至同年12月1日(星期二)止。

本校115學年度第1次第7招代理、代課教師甄選及第2次第1招代理、代課教師甄選結果公告

本校115學年度第1次第7招代理教師甄選結果公告

一、本校115學年度第1次第7招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名單:

國文科:正取林○琛

英文科:未到考

理化科:正取江○正

歷史科:正取陳○誠

二、正取人員請於115年7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時00分至12時00分,洽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請攜帶身分證正本、最高學歷證書正本、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如無正當理由、逾時未報到者,視為棄權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三、第5招特教科-集中式特教班正取人員張○亞因個人因素放棄,原缺額併入原簡章續行甄選。

四、本次甄選結果尚缺科目如下,依簡章公告日期續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之第8次招考:

1.英文科虛缺(育嬰留職停薪)1名。

2.理化科實缺2名。

3.數學資優實缺2名。

4.特教-集中式特教班實缺1名。

本校115學年度第1次第6招代理、代課教師甄選結果公告

本校115學年度第1次第6招代理教師甄選結果公告

一、本校115學年度第1次第6招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名單:

無人報考。

二、本次甄選結果尚缺科目如下,依簡章公告日期續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之第7次招考:

1.國文科實缺1名。

2.英文科虛缺(育嬰留職停薪)1名。

3.理化科實缺3名。

4.歷史科實缺1名。

5.數學資優實缺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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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5學年度第1次第6招代課教師甄選結果公告

一、本校115學年度第1次第6招代課教師甄選錄取名單:

公民科:從缺。

二、本次甄選結果尚缺科目如下,依簡章公告日期續辦第1次代課教師甄選之第7次招考:

1.國文科1名

2.英文科1名

3.理化科1名

4.生物科1名

5.歷史科1名

轉知桃園市第11屆公教人員桌球錦標賽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桃園市第11屆公教人員桌球錦標賽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並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說明:

一、為促進本府同仁身心健康、提倡運動風氣,並培養團隊精神,特舉辦旨揭賽事。

二、本屆賽事規劃內容如下:

(一)比賽時間:115年9月12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6時。

(二)比賽地點: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體育館(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38號)。

(三)組隊方式暨參加資格:

1、公務人員組:

(1)由本府各一級機關(含所屬)、區公所(復興區含代表會)、事業機構、本府退休人員協會、本市議會及本市審計處組隊參賽,得分別組男、女子隊伍各1隊;惟上屆參賽隊伍依成績結果屬本屆甲、乙組隊伍者,不受上開隊數限制。其中原住民族行政局、法務局、客家事務局、青年事務局及婦幼發展局,得聯合組隊,或併同府本部、新聞處、秘書處、人事處、主計處及政風處合組市府聯隊。

(2)參賽選手以編制內現職人員、技工、工友、駕駛、清潔隊員、測量助理、駐衛警察、聘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按月計酬之約用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本府退休人員協會隊伍參賽選手,以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本市議會及本市審計處退休公教人員為限。

2、教職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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