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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苗栗縣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說明

主旨:轉知苗栗縣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說明,惠請貴校轉知擬申請調入苗栗縣之教師參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114年3月31日府教務字第1140068309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揭教師轉任之規定,說明如下:

(一)苗栗縣教師轉任係依據教育部100年5月5日臺人(一)字第1000066409號函規定:「查本部99年8月10日台人(一)字第0990127500號函略以,按同校教師轉任不同教育階段別或類科別教師,係以該校尚有可提供轉任之缺額為前提,倘教師職務出缺,而有依規定分發(公費生)、介聘或列入超額精簡、因應課程調整保留名額及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保留名額之情形,該缺額自無法再由同校教師轉任;至學校於上開情形外仍有教師缺額時,則宜由學校經整體考量後自行審酌是否同意由同校教師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後轉任。」辦理。

(二)苗栗縣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轉任之規定:經介聘他縣市作業轉入該縣之專任輔導教師,獲學校聘任後,應在該縣國民中(小)學實際擔任專任輔導教師滿5年;如具有其他類科合格教師證,在校內可提供轉任之缺額前提下,由學校整體考量,得透過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始可轉任校內其他類科別之教師。

轉知擬申請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並調入至新竹縣立北平華德福實驗學校之教師應配合事項

主旨:轉知擬申請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並調入至新竹縣立北平華德福實驗學校之教師應配合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4年3月27日教學字第1145011551號函辦理。

二、該校教育理念依華德福教育課程安排與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爰為辦理人智學理念之華德福教育及教師職能,需具華德福相關背景。

三、倘介聘成功,聘書中明定教師應參加華德福師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一年內利用公餘時間開始受訓,並於四年內完成,並能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其期程視情況另定之。

四、請各校欲參加介聘至新竹縣立北平華德福實驗學校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轉知南投縣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相關應知悉事項一案

主旨:轉知南投縣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相關應知悉事項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14年3月27日府教學字第1140075693號函辦理。

二、旨揭相關應知悉事項如下:

(一)該縣國小辦理學校型態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計畫之學校為久美國小、都達國小及南豐國小,另長福國小為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請轉知所屬人員有意願經由「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該縣國小服務者,應審慎考慮。

(二)該縣專任輔導教師因係外加員額,專職學生輔導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校內其他教師職務。

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第14招代理教師甄選結果公告

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第14招代理教師甄選結果公告
一、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第14招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名單:
特教資賦優異英文科實缺1名-正取:從缺
二、本次甄選結果尚缺科目如下,依簡章公告日期續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之第15次招考。
(一)特教資賦優異-英文科:實缺1名
 

轉知新竹市於「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網」公告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一案

主旨:轉知新竹市於「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網」公告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4年3月25日府教學字第1140056410號函辦理。

二、該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如下:

(一)華德福實驗學校:因學校教育理念係依華德福教育課程安排與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爰為辦理人智學理念之華德福教育,教師職能需具華德福相關背景,倘介聘成功,聘書中明定教師應參加華德福師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五年內完成,並能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其期程視情況另定之。

(二)東區科園國民小學:因少子化趨勢,113學年度畢業班級數4班、114學年度新生班級數預估1班,欲申請介聘至校服務之教師,倘遇減班情形,教師須配合「新竹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超額作業注意事項」辦理超額移撥等事宜。

轉知新北市於「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網」公告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一案

主旨:轉知新北市於「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網」公告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3月25日新北教人字第1140563040號函辦理。

二、該市國小部分於偏遠地區、學生數50人以下之學校實施混齡教學,每學期舉辦工作坊及相關研習,以提升混齡教學知能。

三、該市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有忠山實驗小學、猴硐–蒙特梭利實驗小學、德拉楠民族實驗小學、老梅實驗小學、插角森林實驗小學、坪林實驗國中、石門實驗國中及貢寮實驗國中,倘欲介聘之教師,請務必詳讀該校實驗教育理念,並須符合上開學校教育理念精神。

四、該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含附設幼兒園)及市立幼兒園倘遇裁撤、減班或減招,教師須配合「新北市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實施要點」辦理超額移撥等事宜。

五、除另有規定外,凡經介聘至該市各校報到者,不得拒絕學校所安排之兼任職務,如導師、行政工作及協助校務工作等,且須遵守學校教師聘約所規範之權利與義務。

六、該市介聘體育教師專長需留意是否需負責訓練與帶領專長球隊,避免無法適合學校需求,造成體育班發展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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