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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年至118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由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產險公司)獲選賡續承作一案

主旨:有關「115年至118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由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產險公司)獲選賡續承作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構)同仁。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5年6月25日總處給字第115400120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旨揭保險經人事總處公開徵選,由富邦產險公司賡續承作,辦理期間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8年6月30日止,相關資訊請逕至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dgpa.gov.tw/)最新消息區、公務福利e化平台、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富邦產險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網站(https://www.fubon.com/insurance/b2b2c/hwc/index.html)或逕致電0809-019-888洽詢。

三、另為維護原已申辦旅遊平安卡之公教員工權益,富邦產險公司將另行寄發通知信告知既有會員方案內容,併予敘明。

本校115學年第1次代理代課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結果公告

本校115學年度第1次第1招代理教師甄選結果公告

一、本校115學年度第1次第1招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名單:

國文科:正取郭○瑩

英文科:缺考

地理科:正取朱○儀;備取黃○穎

童軍科:從缺

視覺藝術:正取陳○安;備取姚○安

生活科技:正取呂○珍

本土語-台語:正取李○滿;備取簡○真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科學教育、實驗教育或私立學校輔導管理相關業務案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科學教育、實驗教育或私立學校輔導管理相關業務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5年6月1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5402913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5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該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須熟悉文書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間: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科學教育、實驗教育或私立學校輔導管理相關業務。

(五)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與特殊教育相關業務案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與特殊教育相關業務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5年6月1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1998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5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該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須熟悉文書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間: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與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五)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南崁國中11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簡章公告

本校11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簡章公告

一、招聘科別及缺額:

1.阿美族語1

二、報名日期: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5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第1招 115年6月29日8時至12時止

第2招 115年7月1日8時至12時止

第3招 115年7月6日8時至12時止

第4招 115年7月8日8時至12時止

第5招 115年7月13日8時至12時止

三、詳請參閱簡章

簡章備援載點

轉知「桃園市115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新任校長遴選作業簡章」1份

主旨:檢送「桃園市115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新任校長遴選作業簡章」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及「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要點」辦理。

二、有意參加遴選作業者,請詳閱旨揭簡章之規定,並於115年6月22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備妥各項規定文件,親送(或委託申請)至本府(教育局高級中等教育科)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三、隨文檢附旨揭作業簡章1份,另亦可至本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處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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