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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為兼顧機關首長用人權及公務人員任職權益之保障,各機關對於他機關指名商調現職人員時,如無特殊情形或正當理由,宜尊重當事人調職意願

主旨: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為兼顧機關首長用人權及公務人員任職權益之保障,各機關對於他機關指名商調現職人員時,如無特殊情形或正當理由,宜尊重當事人調職意願,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0月28日總處培字第1113029474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轉知桃園市政府函知111年11月7日行政院修正發布之「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第3條、第8條、第9條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主旨:函送111年11月7日行政院修正發布之「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第3條、第8條、第9條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行政院111年11月7日院授人培字第1113028850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旨揭辦法修正重點係增訂因應國家重大政策需要,選送國內全時或部分辦公時間進修之公務人員經行政院專案核准者,得予以補助,以及選送公餘進修公務人員經行政院專案核准者,不受補助上限限制,並配合機關名稱變更及省政府虛級化,爰作此次修正。

桃園市立南崁國民中學111學年度第1次甄選學校午餐廚房工作人員簡章

桃園市立南崁國民中學111學年度第1次甄選學校午餐廚房工作人員簡章

壹、依據桃園市中小學臨時人員勞動契約及桃園市國民中小學臨時人員管理要點與相關規定辦理

貳、組織:成立「桃園市立南崁國民中學廚房工作人員甄選委員會」辦理本項甄選事宜。

叁、甄選類別:廚房工作人員正取1名(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並以本職缺為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轉知本市第7屆公教人員桌球錦標賽相關事項

主旨:檢送本市第7屆公教人員桌球錦標賽領隊會議紀錄、賽程表及休息區位置配置圖各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旨揭桌球錦標賽訂於111年11月19日(星期六)在本市立綜合體育館舉行,開幕典禮於是日上午8時準時開始,請各隊務必於7時30分前在司令台前集合整隊完畢。

二、比賽場館僅開放參賽者及工作人員入場,並採單一出入口管制,全體人員均需依規定量測體溫及消毒手部後,佩戴口罩入場,另為簡化流程,請各組隊參賽機關自行請所屬隊職員填寫健康聲明書,由人事單位確認後填寫「桃園市第7屆公教人員桌球錦標賽參加隊職員健康聲明書填報情形調查表」,並於活動前1日中午12時前將上開調查表核章掃描上傳至本處內網(https://reurl.cc/KjDLlg)。

三、活動當日因體育館中央廣場前車位有限,僅提供各參賽機關1張貴賓停車證供長官停車,請尚未領取之參賽機關自即日起至111年11月15日(星期二)止,派員至本府人事處領取。

轉知「桃園市政府員工協助方案服務認知暨112年度需求調查問卷」連結網址資訊1份

主旨:檢送「桃園市政府員工協助方案服務認知暨112年度需求調查問卷」連結網址資訊1份,請轉知同仁自即日起至111年11月4日(星期五)止踴躍填答,請查照。

說明:

一、為建立溫馨關懷的工作情境,提升工作士氣及組織效能,本府人事處於每年年底進行本府員工協助方案之需求調查,以作為規劃服務措施之參考。

二、謹將旨揭問卷調查方式說明如下:

(一)調查對象: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本市復興區公所(含所屬機關),以及復興區民代表會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工友(含技工、駕駛)、駐衛警察、清潔隊員、測量助理及臨時人員。

(二)調查期間:自即日起至111年11月4日(星期五)止。

(三)調查方式:採google線上問卷調查,連結網址:https://forms.gle/uF9UF5yYhts3HVNw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知大陸委員會函以,有關公務員赴中國大陸參加司法考試及法院實習,與公務人員任用法第4條及司法院釋字第618號解釋不合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知大陸委員會函以,有關公務員赴中國大陸參加司法考試及法院實習,與公務人員任用法第4條及司法院釋字第618號解釋揭櫫公務員對國家之忠誠義務未符,仍不宜為之,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0月14日總處培字第111002214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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