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南崁國民中學112學年度第2次甄選學校午餐廚房工作人員(計時)簡章
壹、依據:桃園市中小學臨時人員勞動契約及桃園市國民中小學臨時人員管理要點與相關規定辦理
貳、組織:成立「桃園市立南崁國民中學廚房工作人員甄選委員會」辦理本項甄選事宜。
叁、甄選類別:廚房計時工作人員正取1名(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並以本職缺為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
(一)凡中華民國國民,男女皆可。
(二)身心健康、操守廉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如經證實有不符規定或不良紀錄項者,雖獲錄取仍不予以僱用)。
二、已取得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華民國技術士中餐葷食烹調證照者(至少丙級)、具學校午餐實務經驗者酌予優先錄取,繳交最新(一年內)醫院從事餐飲服務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明(請檢附醫院證明---檢查項目如下:胸部X光、A/B/C型肝炎、肺結核、傷寒等體檢項目),健檢合格證明書於錄取後七日內繳交。凡無故未繳交或體檢不合格者,因事前未經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者,應即無條件解僱。
肆、報名時程:
一、 公告時間:112年10月25日(三)起至招聘到為止,公告於:
1.本校網站(http://www.nkjh.tyc.edu.tw/drupal/)最新公告區。
2.桃園市政府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
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mode=PC)。
二、 報名方式: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逢假日請將報名表繳交至警衛室代收。
三、 甄選日期:另行通知。
伍、報名地點:本校總務處。
陸、報名文件:
一、 國民身分證。
二、 學(經)歷證書。
三、 相關證照或工作(服務)證明、教育訓練或研習證書。
四、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五、 履歷表與切結書(如附件)。
六、 照片請繳交最近三個月內拍攝之二吋脫帽半身正面一張,黏貼於報名表上。
柒、甄選地點:藝采樓二樓開標室
捌、甄選方式:口試成績以原始分數登記後依配分比例,合計總成績。
一、口試:90分
(一)衛生習慣態度等(佔30%)
(二)專業知識與素養(佔30%)
(三)配合行政能力及意願(佔20%)
(四)其他(佔20%)
二、特殊加分;10分為上限(依下列三項指標合併計分)
(一)餐飲相關科系畢業者加3分。
(二)證照經歷;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華民國技術士中餐葷食烹調證照者丙級加1分/乙級加2分/甲級加3分,以3分為上限)
(三)廚房工作經歷:曾擔任餐飲相關工作滿六個月0.5分,滿1年1分,滿2年2分,滿3年3分以此類推,最高分6分。
玖、契約內容概要(以本校僱用契約書為主):
一、僱用期間:自僱用契約簽訂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試用期一個月)
經甄選錄取後,先予試用一個月,服務期間如工作表現良好,經本校午餐工作推行委員會會議討論,可予以繼續僱用,續約另訂。
二、職 責:負責學校午餐廚房烹煮前後相關工作,協助食材清洗、處理與盛裝,餐具及廚房內外環境之清洗、廚房設施之清潔維護、餐車之推送等。
三、工作津貼:
(一) 依勞基法最低薪資時薪計(目前時薪176元)。
(二) 經甄選錄取後,先予試用一個月,並由本校加以考評,其不適任者,得予以解除職務。
(三) 計時廚工辦理勞保、勞退及健保由學校午餐相關經費支應。
四、工作時間:配合學生上課時間,每日上午七時半至下午一時半。
五、工作範圍和項目:
(一)午餐食材之清洗、切割與發放。
(二)餐具之清潔及消毒,並放置整齊。
(三)餐具及食品的衛生維護。
(四)廚餘四周清潔並注意地板是否濕滑。
(五)廚房器具的維護。
(六)廚房內外衛生之維護及整潔工作。
(七)制止非午餐相關人員進入廚房及儲物間。
(八)其他交辦事項。
六、請假、休假:
(一) 請假種類及天數依勞工請假規則與各相關法令規定。
(二) 請假時,請假人應自行覓妥代理人,於一日前提出申請。請假事由及代理人人選,皆應經校方同意後方得實施。代理人之代班費由請假人自理。
(三) 申請三日(含)以上長期病假,或申請事(病)假以外的各種假時,應檢附醫師診斷證明或其他必要的證明文件,請午餐秘書協助簽請校長核准。
拾、錄取:
一、計時廚房工作人員1名,備取1名。若參試人員成績均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將不予錄取,本校另公告甄選事宜。
二、報到後七日內提出健康檢查報告,如未能即時繳交或有傳染病者,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拾壹、意者或欲知詳情者,請於平時上班時間(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電洽本校總務主任或事務組
電話:03-352-5590分機510或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