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遴選本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第5屆(112、113年)委員,請有意願擔任的教師同仁洽詢人事室
主旨:為遴選本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第5屆(112、113年)委員,請協助推薦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代表人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辦理。
二、本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第4屆委員任期將於112年1月31日屆滿,為免影響後續教師申訴業務之進行,並維護教師權益,請優先推薦有意願且「具法律專長」或「客觀公正」之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人數不限),俾利遴選。
三、推薦名單請填寫附件表格,並請於111年10月31日前函復本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