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桃園市公教人員住宅貸款及急難貸款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3條、第10條一案
主旨:有關修正「桃園市公教人員住宅貸款及急難貸款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3條、第10條一案,業經本府以110年11月1日府法制字第1100280815號令發布施行,請查照。
說明:檢送旨揭發布令影本、總說明、條文各1份。
主旨:有關修正「桃園市公教人員住宅貸款及急難貸款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3條、第10條一案,業經本府以110年11月1日府法制字第1100280815號令發布施行,請查照。
說明:檢送旨揭發布令影本、總說明、條文各1份。
主旨:函轉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25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B號函。
主旨:轉知國家圖書館辦理「2021金資獎-全國公務人員及圖書館相關人員圖書資訊素養競賽」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圖書館110年10月25日國圖知字第11003005820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公務人員資訊素養,提升資訊確認、尋獲、評估與應用之知能,本館特以競賽方式辦理此項活動,邀請任職於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人員、各類型圖書館相關人員,參與旨揭競賽。
三、競賽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報名及相關資訊請見活動網頁(https://reurl.cc/EZgjza)。
四、本競賽獲獎者可得獎勵如下:金獎者發給獎狀及禮券5,000元;銀獎者發給獎狀及禮券3,000元;銅獎者發給獎狀及禮卷2,000元
五、檢送旨揭活動實施計畫1份。
桃園市立南崁國民中學110年度臨時人員(業務助理)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
(二)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