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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以下簡稱人力學院)辦理「趨勢導讀(遠距)」班期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以下簡稱人力學院)辦理「趨勢導讀(遠距)」班期,請查照並鼓勵貴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依人力學院110年12月8日人發數字第110080107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人力學院原「趨勢導讀」實體班期,因應疫情調整為遠距同步教學方式辦理,110年度趨勢主題為科技新知,期透過專業導讀,掌握主題最新趨勢,瞭解趨勢變化情形、影響層面與因應之道,旨揭班期資訊如下:

(一)第1期:12月16日14時至16時辦理,邀請中興大學資管系林特聘教授兼系主任詠章講授「雲端運算與數位轉型」。

(二)第2期:12月22日14時至16時辦理,邀請中興大學人工智慧與應用實驗室主持人英家慶博士講授「人工智慧創新應用」。

(三)參訓學員請於受訓日13時30分以視訊軟體上線(人力學院另以電子郵件提供視訊軟體操作事宜);屆時將由線上助教協助報到點名相關作業,若有未到訓或請假情形,將比照實體課程通知各主管機關,全程線上參與者將核給終身學習時數2小時。

三、為避免線上學習干擾,學員以在獨立無干擾之場域進行線上研習效果為佳,建議核予參加人員半日公假登記(含返回住所路程及課前設備測試上線準備等)。

轉知桃園市政府110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初級及中級暨中高級)通過人員給予適當獎勵

主旨:有關本府110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初級及中級暨中高級)通過人員給予適當獎勵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下稱本要點)辦理。

二、按本要點第7點規定:「本府員工通過客語認證之獎勵方式如下:

(一)於所服務之機關學校、事業機構網站或內部公布欄建立通過客語認證人員榮譽榜。

(二)由本府客家事務局或該員工服務之機關學校、事業機構於公開場合表揚,並得頒發獎牌或獎狀予以嘉勉。」同要點第8點規定:「本府員工通過客語認證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行政獎勵:

1、通過初級認證,嘉獎一次。

2、通過中級認證,嘉獎二次。

3、通過中高級認證,記功一次。

4、同一敍獎事由不得重複獎勵。但取得不同腔調之認證者,不在此限。已通過較高級別認證者,不得於其後以通過較低級別認證申請獎勵。」。

三、次依本要點第12點規定:「依本要點申請獎勵者,應於合格證書或學習時數證明核發後二個月內,檢附前開文件影本向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提出申請,並由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逕依權責辦理之。」爰此,請給予通過客語認證之所屬員工適當獎勵,並逕自辦理本案相關敘獎事宜。

轉知臺北市政府訂於110年12月30日辦理110年度「雙北公共政策與城市治理論壇—直播課程」

主旨:臺北市政府訂於110年12月30日辦理110年度「雙北公共政策與城市治理論壇—直播課程」第1期,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110年12月7日府授訓教字第1103006954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2021年是「氣候行動年」,隨著氣候變遷加劇,極端氣候產生旱澇並存現象,平時減災及災前預警工作更顯重要,旨揭論壇以「防災一起來!雙北共築韌性城市」為主題,相關資訊如下:

(一)對象:對前開論壇有興趣之同仁。

(二)時間: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2時至4時30分。

三、報名方式:參與直播課程學員請於開播前至臺北e大完成選課,課程名稱:110年度「雙北公共政策與城市治理論壇」(https://elearning.taipei/elearn/courseinfo/so.php?v=3629),課程密碼及研習訊息將由臺北市政府公訓處逕以電子郵件發送學員,又講義擬置於實體班期專區,參訓人員可登入「臺北e大」 -「實體班專區」-「29學員專區」-「29C講義下載」。

轉知111年至113年「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資訊

主旨:111年至113年「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開徵選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獲選承作ㄧ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0年11月15日總處給字第1104001401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說明資料影本各1份。

二、「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以下簡稱本貸款)原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銀行)承作至110年12月31日止,經人事總處重行辦理公開徵選金融機構承作後,由臺灣銀行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信託)獲選接續提供服務,辦理期間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為期3年。

三、相關注意事項:

(一)本貸款係徵選最優惠貸款條件之金融機構,轉介予公教員工,貸款資金由承作金融機構自行籌措,利息則由借款人全額負擔,人事總處及本府不負貼補之責。

(二)如因本貸款發生任何糾紛,應依借款約定書及相關法令規定解決,人事總處及本府不涉入處理。

(三)本貸款係臺灣銀行及中國信託負授信風險,依借款人各項條件評估其貸款額度及還款期限,爰各該行就本貸款具有最終准駁核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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