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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高雄市政府「e指暢遊知識海」港都e學苑線上推廣活動辦法

主旨:檢送高雄市政府「e指暢遊知識海」港都e學苑線上推廣活動辦法1份,請查照並鼓勵所屬同仁踴躍上網學習。

說明:

一、依高雄市政府111年3月21日高市府人發字第1117011860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高雄市政府為推廣「政策能力訓練」或「機關業務知能訓練」主題之線上課程及配合實體課程導讀,讓學習者接收新資訊,並藉此提升課程線上閱讀率,特於111年3月24日起至同年5月16日止辦理旨揭數位閱讀活動,於活動期間內選修指定之數位課程,完成1門課程者即可獲得1次抽獎資格,其餘注意事項請參閱旨揭活動辦法說明。

轉知111年度桃園市客語能力認證團體報名獎勵計畫

主旨:檢附111年度桃園市客語能力認證團體報名獎勵計畫,請貴機關(單位)轉知所屬並鼓勵踴躍報名參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1年度桃園市客語能力認證團體報名獎勵計畫辦理。

二、本計畫分為市府一級機關、市府其他機關、大學校、小學校、農漁會、里別、民間團體等七組,並規劃「報名認證 人數競賽」及「通過認證比率競賽」兩種獎勵機制,獎項規劃如下:

(一)報名認證人數競賽:

1、第一名可獲得新臺幣8,000元禮券及獎狀一幀。

2、第二名可獲得新臺幣7,000元禮券及獎狀一幀。

3、第三名可獲得新臺幣6,000元禮券及獎狀一幀。

(二)通過認證比率競賽:各級別客語認證報名人數通過率達 60%(含)之組別,各組前三名可獲得新臺幣1萬元整禮券及獎狀一幀。

三、每單位限報1組、每組人數至少15人(含)以上,另每人限參加 1組,且考試地點以桃園考場為限。

四、旨案統一採線上報名,請至桃園客語開班及認證獎勵平臺(https://tychakka.tycg.gov.tw/)首頁/申請客語認證獎勵/團體報名獎勵競賽申請。

轉知「111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相關事項

主旨:有關「111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請協助宣傳並鼓勵所屬員工踴躍報名, 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報名日期為111年4月11日至6月10日,第一梯次認證日期為9月3日(星期六),第二梯次認證日期為9月25日(星期日);報名方式請搜尋「111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https://reurl.cc/kVNDpr)。

二、本局訂定客語認證相關獎勵措施,獎勵措施項目如下:

(一)111年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1、10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及雜支。

2、15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車資(每台遊覽車上限8,000元)、工作費、保險費及雜支。

3、申請至111年6月17日(星期五)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111年度桃園市客語能力認證團體報名獎勵計畫:

1、每單位限報1組、每組人數至少15人(含)以上,另每人限參加1組,且考試地點以桃園考場為限。

2、團體報名有「報名認證人數競賽」及「通過認證比率競賽」兩種獎勵機制,最高可獲得10,000元禮券。

3、申請至111年7月10日(星期日)截止。

轉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度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案

主旨:有關本局111年度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一案,詳如說明並請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111年3月1日院人權字第11102503280號函暨本府111年3月3日府法綜字第1110053127號函辦理。

二、請家庭教育中心、各校及各單位宣導同仁於5月30日前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點選有關兩公約課程學習,以利彙整續辦。

三、檢附說明一函文供參。

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有關欲申請111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該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

主旨: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有關欲申請111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該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轉知有意申請介聘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詳如說明,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3月11日北市教人字第11130273792號函辦理。

二、臺北市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及輔導教師校內任滿聘任職務三年後,經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同意,准予轉任。

三、臺北市實驗學校計有芳和實驗中學、民族實驗國中、濱江實驗國中、和平實小、博嘉實小、溪山實小、湖田實小、泉源實小及指南實小(111學年度新增),有意願選填實驗學校之教師應先行瞭解其實驗教育理念及特殊性。介聘至上開學校之教師,應配合該校相關教師研習、課程規劃、教學及作息等事宜。相關資訊並可透過該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網站(https://teecid.tp.edu.tw/)及各校實驗教育計畫查看。

四、臺北市幸安國小、大同國小、文湖國小及景興國小為巡迴教師服務中心學校,介聘至前開學校巡迴教師職缺者,應配合擔任巡迴教師職務,依該市各國小課務需求跨校提供授課服務。

五、臺北市信義區永春國小及信義區永吉國小自111年8月1日起合併為臺北市信義區雙永國小。

轉知「111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

主旨:檢送「111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請貴校(園)轉知所屬教師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澎湖縣政府111年3月15日府教學字第1110904988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暨相關表件業經教育部備查在案,請貴校(園)依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三、111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以下簡稱111年全國介聘作業)相關表件各1份供參:

(一)111年全國教師介聘服務作業日程表。

(二)111年全國介聘作業要點。

(三)111年全國介聘作業積分審查參考原則。

(四)111年全國介聘作業申請表。

(五)111年全國介聘作業申請表填表說明對照表。

(六)111年全國介聘作業要點條文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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