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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關員工協助方案業務宣導影音短片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關員工協助方案業務宣導影音短片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4年6月16日總處綜字第1141001140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1份。

二、人事總處為期推廣員工協助方案(以下簡稱EAP)政策推動重點,以增加辦理業務知能及提升服務品質,特製作旨揭影音短片置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公務人員/EAP專區/如何辦理EAP(https://www.dgpa.gov.tw/mp/submenu?uid=225&mid=223)項下,請參考運用。

三、另如有與廠商簽訂EAP委外服務契約者,宜於契約條款或招標需求中,明定廠商應提供具備合法資格之專業人員名單,並於履約期間持續落實合法專業證書或執業執照之查驗作業,以維護服務品質。

114年第11屆立法委員罷免案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

主旨:檢附114年第11屆立法委員罷免案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請有意願擔任本所選務工作人員者,惠請繳交本所,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4 年6月20日中選務字第 1143150411號函辦理。

二、本次選舉投票日訂於114年07月26日(星期六)舉行。

三、惠請於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戶籍及通訊地址詳填縣(市)鄉、鎮、市、(區)、村( 里)鄰、街、巷、弄及門牌號碼,由人事單位及機關首長於空白處核章後,傳真(03-3682100)或e-mail至10052376@mail .tycg.gov.tw 信箱或親送至本公所民政課,如有疑問請洽民政課03-3683155分機106廖經能。

衛生福利部為推廣政治暴力創傷知情,已委託製作「歷史的傷.心會記得-政治暴力創傷知情概論」數位課程1式,並上架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及Youtube頻道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為推廣政治暴力創傷知情,已委託製作「歷史的傷.心會記得-政治暴力創傷知情概論」數位課程1式,並上架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及Youtube頻道,請協助周知所屬妥為運用,並鼓勵同仁踴躍瀏覽學習,請查照。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6月11日衛部心字第1141761493號函辦理,並檢附衛生福利部原函影本1份。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配套推動業務案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配套推動業務案,請協助公告周知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4年6月1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5403470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規定辦理。

二、為辦理旨揭業務,國教署擬於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國教署支援相關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者。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電腦文書軟體之操作,並具公文寫作能力者。

5、未曾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

(二)商借期間: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辦公室(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高級中等學校課程及教學相關行政業務。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案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案,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4年6月13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5403265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本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須熟悉文書電腦軟體知操作。

(二)商借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115學年度將再決定是否賡續商借)。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

(五)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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