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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學年 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案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學年 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案,請協助公告周知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4年5月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5402265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國教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須熟悉文書電腦軟體操作。

(二)商借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115學年度將再決定是否賡續商借)。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

(五)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案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案,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4年5月2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6001228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辦理。

二、本案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商借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

2、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二)商借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三)商借地點:國教署臺中辦公室(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商借單位:國教署人事室考訓退撫科。

(五)辦理業務:主辦行政中立相關業務、性平相關業務彙整,協辦國教署人員及所屬學校校長職場霸凌、性騷擾申訴案件、訓練進修研習事項及臨時交辦等相關業務。

(六)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轉知「桃園市第9屆公教人員羽球錦標賽實施辦法」及報名表各1份

主旨:檢送「桃園市第9屆公教人員羽球錦標賽實施辦法」及報名表各1份,請查照並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說明:

一、為促進本府同仁身心健康、提倡運動風氣,並培養團隊精神,特舉辦旨揭賽事。

二、本屆賽事規劃內容如下:

(一)比賽時間:114年7月26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7時。

(二)比賽地點:富暘羽球育樂旗艦館(桃園市蘆竹區大華北街170巷27號)。

(三)組隊方式暨參加資格:

1、公務人員組:

(1)由本市議會、本府一級機關(含所屬)、區公所(復興區含代表會)、事業機構、本府退休人員協會組隊參賽,並得分別組男、女子隊伍各1至2隊;其中原住民族行政局、法務局、客家事務局、青年事務局及婦幼發展局,得聯合組隊,或併同府本部、新聞處、秘書處、人事處、主計處及政風處合組市府聯隊。

(2)參賽選手以編制內現職人員、技工、工友、駕駛、清潔隊員、測量助理、駐衛警察、聘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按月計酬之約用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至退休人員則以本府所屬機關(學校)退休公教人員為限。

2、教職員組:

(1)以行政區劃分,各區公所得分別組男、女子隊伍各1隊。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以下簡稱MyData)建置「不得具大陸戶籍、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自114年4月30日上線

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以下簡稱MyData)建置「不得具大陸戶籍、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自114年4月30日上線,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4月29日總處培字第114302352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已於MyData建置旨揭具結書功能,提供機關同仁線上填寫,並將於114年5月9日開放人事人員統計及下載等服務,請各機關廣為宣導並鼓勵所屬同仁多加利用。

轉知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114學年度第2次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簡章1份

主旨:檢送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114學年度第2次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簡章1份,請協助公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25日臺教文(二)字第1140044869號函辦理。

二、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國中部自然科、體育科、綜合領域(童軍、輔導、家政)、音樂科等擇優錄取1位。

三、旨揭商借教師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

轉知「臺北市114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出缺學校新任校長遴選作業簡章」1份

主旨:函轉「臺北市114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出缺學校新任校長遴選作業簡章」1份,惠請協助公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4月23日北市教中字第1143056237號函辦理。

二、申請參加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出缺學校新任校長遴選者,請詳閱旨揭簡章規定。

三、新任校長遴選報名時間訂於114年4月29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逾時不受理。報名參加遴選人員應填妥規定之相關表件,親自前往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325巷7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或委託報名。

四、本年度審查文件格式及內容說明如下:申請者請以A4直式橫書格式雙面列印,將下列各項文件資料依序備妥。所送文件未符規定者,應於報名當日下午4時前補正之,並依簡章規定送達指定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表(每人至多填2所學校),並貼妥1吋彩色照片。

(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候選人國籍具結書。

(三)學校經營計畫,本文為14號字,行距24pt,以16頁為上限(不含封面、封底及目錄),內容應包含:

1、過去服務績效:過去於服務學校所解決的問題及創新之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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