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第11屆公教人員桌球錦標賽一案
主旨:有關本市第11屆公教人員桌球錦標賽一案,歡迎各學校教職 員工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115年7月15日府人給字第1150190966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事訂於115年9月12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6 時, 在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體育館(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38號)舉行。
三、組隊方式暨參加資格:
(一)公務人員組:
1、由本府各一級機關(含所屬)、區公所(復興區含代表會)、事業機構、本府退休人員協會、本市議會及本市審計處組隊參賽,得分別組男、女子隊伍各1隊;惟上屆參賽隊伍依成績結果屬本屆甲、乙組隊伍者,不受上開隊數限制。其中原住民族行政局、法務局、客家事務局、青年事務局及婦幼發展局,得聯合組隊,或併同府本部、新聞處、秘書處、人事處、主計處及政風處合組市府聯隊。
2、參賽選手以編制內現職人員、技工、工友、駕駛、 清潔隊員、測量助理、駐衛警察、聘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按月計酬之約用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 本府退休人員協會隊伍參賽選手,以本府所屬機關 學校、本市議會及本市審計處退休公教人員為 限。
(二)教職員組:
1、以行政區劃分,各區公所得分別組男、女子隊伍各 1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