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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暨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一、依據本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小組第1次 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旨揭鑑定重要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

    1、就讀或戶籍設於桃園市之111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 六年級學生。

    2、欲申請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英語或數理暨自然科 學)鑑定者:

        (1)具學術性向資優特質,且於專長學科有優異表現 者。

        (2)數理資優類及自然科學資優類僅能擇一類申請報 名。

    3、欲申請創造能力資賦優異鑑定者:具有創造能力資賦 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變通、獨創、

           精密、想 像、挑戰、好奇、冒險等),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 學生家長的觀察(觀察期間至少一

           學期)或學生自我推 薦者。

(二)報名時間(逾時不受理):

    1、初選:112年2月6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2月15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

    2、複選:112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5時至4月13日(星期四)中午12時止。

歡迎師生踴躍收聽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製播111年10至12月之「特別的愛」特殊教育主題節目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4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110135727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協助公告,並鼓勵師生踴躍收聽特殊教育主題廣播,以充實特教知能。

三、附件資料亦可至本市特殊教育資源網(https://special. tyc.edu.tw/)-特教業務單位-特殊教育科-表件下載區下載。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辦理「導盲犬友善環境」宣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11367號函辦理。


二、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第2項規定:「前項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對導盲幼犬、導聾幼犬、肢體輔助幼犬及合格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收取額外費用,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先予敘明。

 

三、為提升社會大眾對於導盲幼犬的認識,並支持導盲幼犬進入公共空間,及加強宣導四不一問「不餵食、不撫摸、不呼叫、不拒絕、主動詢問」觀念,衛福部社家署製作宣導海報,電子檔案已公布於該署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s://dpws.sfaa.gov.tw)導盲犬專區,以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資訊網(網址:https://crpd.sfaa.gov.tw)宣導專區,請自行輸出並於非營利用途使用。

本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入學前鑑定事宜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03688號函辦理。

二、基於國小教師長期觀察較國中入學後短時間的教師觀察推 薦更為精確,及為提供資優學生國中三年完整的資優服務 等專業考量,本市112學年度國中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採 入學前鑑定,於明(112)年3月至5月辦理初、複選,申請鑑 定資格為111學年度國民小學6年級學生,鑑定類別包含創 造能力、學術性向英語、學術性向數理暨自然科學資賦優 異等4類。

三、本案請各校宣導周知,並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使親師生 充分知悉112學年度國中各類資賦優異學生入學前鑑定事 宜;另詳細鑑定日程請依鑑定簡章發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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