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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大成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112年4月教師研習

轉知大成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112年4月教師研習
(一)
主題:bDesigner X APP inventor X pocketcad
日期:4月12日(三)
時間:13:30-16:30
講師:八德國小-蔡佳倫
限額15人。
(二)
主題:木製仿生獸-三角龍
日期:4月14日(五)
時間:13:20-16:40
講師:奧斯汀國際(業 師)
限額20人

三、請至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https://drp.tyc.edu.
tw/TYDRP/Index.aspx)報名,並填寫研習報名表單
(https://forms.gle/93yfqn4VJzsKrjbYA)

「112年桃園月經經驗調查計畫」

轉知桃園市政府社會局來函

主旨:為本局委託谷慕慕-GoMoond(嘉曜醫材有限公司)辦理「112年桃園月經經驗調查計畫」,敬請轉知貴校,鼓勵國小高年級、國中及高中職學生踴躍填寫月經調查問卷,請查照。

說明:

一、為消弭月經貧窮,提倡月經平權,期望透過此次月經經驗調查瞭解桃園市民對月經議題之看法、日常生活中如何稱呼月經、每月生理用品花費、生理用品習慣、月經貧窮狀況以及月經對於生活上造成的影響等相關經驗之分析報告,以此更瞭解桃園市民對於月經議題的看法,並作為未來政策規劃與服務推動之參考。

二、前揭桃園月經經驗調查線上問卷,詳如附件,請貴校協助轉知並邀請學生踴躍填寫。

 

 

轉知漢城華僑中學徵聘教師及職員事宜

主旨:有關漢城華僑中學徵聘教師及職員事宜,詳如說明,請協助轉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2年3月14日僑教學字第1120073947A號函辦理。

二、旨揭僑校擬招聘教師及職員若干名,其條件及待遇等資料詳徵才訊息(如附件);有意應徵者請於本(112)年5月20日前將初審資料備齊後,逕電郵或郵寄至該校。

轉知本市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育人員遷調或介聘後之尚未休畢各項補休時數,得於原補休期限內攜至新任職學校續行補休

主旨:有關本市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育人員遷調或介聘後之尚未休畢各項補休時數,得於原補休期限內攜至新任職學校續行補休,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教師之加班、公假及公差補休期限,本局前於112年2月15日桃教人字第1120010317號函諒達在案。

二、查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第3項規定:「公務人員補休假應於機關規定之補休假期限內補休完畢,補休假期限至多為二年。遷調人員於原服務機關未休畢之補休假,得於原補休假期限內至新任職機關續行補休。」,復查行政院112年2月6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4309號函示略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含聘僱人員),倘遷調至新機關且年資銜接者,除加班補休以外之其他項補休,仍得於原期限內攜至新任職機關續行補休。

三、為慰勉旨揭人員協助校務推動之辛勞及衡酌公教權益衡平性,本市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育人員遷調或介聘(含市內及市外),如年資銜接者,於原服務學校未休畢之各項補休,得於原補休期限內攜至新任職學校續行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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