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乙份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4年7月14日師大體研中字第1141019254號函辦理。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4年7月14日師大體研中字第1141019254號函辦理。
主旨:轉知韓國仁川華僑中山中小學114年徵聘教師一案,請協助公告相關資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4年7月14日僑教學字第1140083441A號函辦理。
二、旨揭僑校擬招聘教師數名,其條件及待遇等資料詳徵才資訊(如附件);有意應徵者請將初審資料備齊後,逕電郵、電洽或郵寄至該校辦理。
主旨:檢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主辦「2025 ESG高峰會」黑客松競賽(hackathon)比賽辦法1份,請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報名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7月14日總處綜字第1141001380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為激發青年創新潛能,連結地方資源與永續發展目標,打造具長期社會價值的創新提案,成為驅動未來地方轉型的起點,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以「永續創新×地方創生」為核心主題,透過限時創意激盪與團隊協作,舉辦「永續黑客松」活動,鼓勵年齡介於20至30歲之政府機關任職青年等組隊(按:隊員2至3名)參加,相關事宜摘要說明如下:
(一)活動組別:分「永續商業模式開發」、「地方創生實踐提案」等二大組別,各組參賽隊伍依議題方向進行提案,提出具體可行之解決方案,每組報名以20隊為限。
(二)活動地點:南港展覽館二館7樓703會議室(臺北市經貿二路2號)。
(三)活動時程:
1、報名期間:本(114)年5月31日至同年7月31日下午5時止。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14年7月15日桃原教字第1140012719號函辦理。
二、活動時間: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66314號函辦理。
二、本案手冊採電子書與實體書雙軌發行,電子書與全文PDF檔案可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首頁/資訊公開/打擊詐欺專區/宣導資源」查閱(https://reurl.cc/LnjlWe)。
主旨:檢送「高雄市114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新任校長遴選簡章」(如附件)1份,請協助公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4年7月11日高市教高字第11435388500號函辦理。
二、新任校長遴選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114年7月14、15日(星期一、二)上午9時至12時止,逾時不受理。
(二)報名地點:高雄市鳳山行政中心前棟3樓(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採親自或委託至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中職教育科辦理報名。
三、旨揭遴選簡章、重大校務議題及申請表件亦可逕至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kh.edu.tw/最新公告)下載。
四、若有疑義,請逕洽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聯絡人涂玉嬿小姐,聯絡電話:07-7995678分機3026。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4年7月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5403932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國教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須熟悉文書電腦軟體知操作。
(二)商借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115學年度將再決定是否賡續商借)。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
(五)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配套推動業務案,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4年7月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5403928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辦理。
二、為辦理旨揭業務,國教署擬於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國教署支援相關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者。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電腦文書軟體之操作,並具公文寫作能力者。
5、未曾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
(二)商借期間: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辦公室(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高級中等學校課程及教學相關行政業務。
主旨:函轉中央選舉委員會有關114年8月23日(星期六)為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依法為應放假之日,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4年7月4日中選人字第1143750167號函、114年5月23日中選務字第1143150335號公告(如附件)暨公民投票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