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東莞台商子弟學校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簡章一案
主旨:轉知東莞台商子弟學校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簡章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13日臺教文(二)字第1140028265號函辦理。
二、該校商借教師需求如下:
(一)小學部:導師、特教或輔導教師,擇優錄取1名。
(二)中學部:普通型高中或國民中學各科教師,擇優錄取2名。
三、檢附旨揭學校商借教師甄選簡章及同意書各1份。
主旨:轉知東莞台商子弟學校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簡章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13日臺教文(二)字第1140028265號函辦理。
二、該校商借教師需求如下:
(一)小學部:導師、特教或輔導教師,擇優錄取1名。
(二)中學部:普通型高中或國民中學各科教師,擇優錄取2名。
三、檢附旨揭學校商借教師甄選簡章及同意書各1份。
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第10招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結果公告
一、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第10招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錄取名單:
無人報名
二、本次甄選結果尚缺科目如下,依簡章公告日期續辦第1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之第11次招考。
(一)閩南語:1名
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第10招代理教師甄選結果公告
一、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第10招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名單:
無人報名
二、本次甄選結果尚缺科目如下,依簡章公告日期續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之第11次招考。
(一)特教資賦優異-英文科:實缺1名
主旨:轉知教育部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2名辦理藝術教育相關業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13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0526C號函暨「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辦理。
二、教育部為辦理藝術教育相關業務,規劃於114學年商借公立學校優秀教師2名至教育部擔任行政工作,資格及工作內容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正式合格編制內專任教師(小型規模學校指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具教育行政經驗及曾參與或辦理藝術教育相關工作者優先考量。
3、對教學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5、未曾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
(二)商借期間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表現良好可續聘。以2年為限,倘有延長商借期間必要者,每次延長期間最長為1年,商借期間合計不得超過8年。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請學校加強預防食品中毒及諾羅病毒群聚感染一案,請轉知所屬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25442A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來函表示,該署近日獲報民眾誤採誤食有毒植物致食品中毒案件,爰請學校協助提醒學生謹守預防食品中毒「五要二不」之原則,並多運用該署官方網站「防治食品中毒專區」(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1538)所介紹之植物性天然毒(如野生菇類、姑婆芋、大花曼陀羅等)相關資訊,進行防治食品中毒之宣導。
三、另近期適逢諾羅病毒好發季節,請提醒校內餐飲業者及教職員工生,於備餐前、如廁後,或接觸任何汙染物質後,應以肥皂澈底洗淨雙手,養成良好衛生習慣;有身體不適症狀時,應落實口罩配戴,並儘速就醫,以避免諾羅病毒群聚擴散,守護自己及他人健康。
說明:
一、各醫療機構或企業為避免發生未來人力短缺的問題,紛紛與本校簽訂人才培育養成計畫,提供公費專班或公費生的合作計畫,補助學生在學期間的生活津貼,畢業後直接進入職場就業,就學就業都安心。
轉知本市114學年度公立國中新生線上報到問題與解答(家長篇)請詳閱附件
說明:
一、依據113學年度教育部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辦理。
二、本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說明:
一、隨著全球化發展與跨國交流日益頻繁,青年國際移動能力已成為衡量國家競爭力的重要指標。為理解我國青年國際移動能力,本會進行此調查,調查結果將作為政府機構、學術單位及相關組織制定未來政策與計畫的重要參考。
主旨:檢送「海外臺灣學校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聯合公告簡章」及聯絡人資訊各1份,請協助公告周知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7日臺教文(二)字第1140026298號函辦理。
二、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
(一)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小學部1名、國中部1名(自然科專長)、高中部1名(公民科專長)。
(二)印尼泗水臺灣學校:小學部3名(須擔任導師)。
(三)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小學部1名(須擔任導師)。
(四)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高中部數學科1名、物理科1名,擇優錄取。
三、旨揭商借教師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
主旨:轉知114學年度商借教師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辦理國際教育交流與特殊教育相關業務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4年3月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0740號函暨「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預計於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國教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須熟悉文書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與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五)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