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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配套推動業務一案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配套推動業務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5年4月2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5401880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辦理。

二、為辦理旨揭業務,國教署擬於115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國教署支援相關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者。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電腦文書軟體之操作,並具公文寫作能力者。

5、未曾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

(二)商借期間:自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辦公室(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高級中等學校課程及教學相關行政業務。

(五)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函轉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2026年口腔健康打卡保衛戰」活動,請踴躍參與,請查照。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4月14日衛部口字第1150010072A號函 辦理。

二、旨揭活動透過趣味及富有教育意義的數位互動平台,結合每日刷牙打卡任務及不定期隱藏遊戲,促進民眾養成良好且持續的口腔保健習慣,請協助將活動訊息轉知所轄學校、親子館及民眾,並鼓勵踴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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