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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於「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合製上架「聯合國人權教育訓練方法介紹」等2門數位課程

主旨:轉知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於「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合製上架「聯合國人權教育訓練方法介紹」等2門數位課程,請查照並轉知同仁踴躍選修運用。

說明:

一、依行政院秘書長115年2月12日院臺權字第115500221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行政院為強化公務員對於人權教育訓練監測與成效評估機制之瞭解,業於「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上架旨揭課程,請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主打課程/公務人員10小時課程專區/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人權教育專區」瀏覽選修。

三、課程影片業同步公告於行政院人權資訊網/人權保障/人權教育/教育訓練資源項下(網址:https://www.ey.gov.tw/hrtj/5D1D9C05EE365994),併同供參。

公告本校115學年度新生入學報到事宜

本校115學年度非總量管制學校

有關新生入學條件及相關作業參考時程等

詳見 → 南中新生入學指南

提供給家長、學生先行參閱

學校首頁左側『新生入學』專區也會公告新生入學相關事宜

歡迎家長隨時參閱

實際編班測驗、常態編班日期等

統一於新生入學通知單上公告

歡迎加入南中的大家庭

如果仍有其他有關新生入學相關疑義

請致電 03-3525590#分機212  註冊組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與特殊教育相關業務一案

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與特殊教育相關業務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5年2月1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0454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5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國教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須熟悉文書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間: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與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五)其餘事項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雙語相關業務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雙語相關業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0330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雙語相關業務,擬於115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師至國教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三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限:115學年度之商借期限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北辦公室(工作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97號,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3號出口)

(四)辦理業務:以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雙語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其餘事項依前揭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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