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轉知本校暨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等學校聯合舉辦113年「浪漫桃花緣」單身聯誼活動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本校暨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等學校聯合舉辦113年「浪漫桃花緣」單身聯誼活動實施計畫,請轉知所屬並鼓勵單身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為促進各機關團體單身員工交誼,藉舉辦聯誼活動方式,增進單身男女互動認識交往機會,以擇佳偶,締結良緣。旨述單身聯誼活動共舉辦二梯次,活動內容摘述如下:

(一)第一梯次:

1、活動時間:113年7月20日(星期六)13:10至17:00。

2、活動地點:桃花園飯店,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151號

3、活動特色:輕熟齡(限定男生須35歲含以上)。

4、參加名額:男、女生各40人。

5、報名費用:每人新臺幣1,100元整。

(二)第二梯次:

1、活動時間:113年7月28日(星期日)13:30至17:00。

2、活動地點:伯朗咖啡(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6號。)

3、活動特色:小年輕(限定男生須34歲含以下)。

4、參加名額:男、女生各40人。

5、報名費用:每人新臺幣1,050元整。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路徑:https://www.pr23.com.tw

轉知公教人員子女就讀大學校院科系屬學、碩一貫之規劃且同時具備學士及碩士雙重學籍,得否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一案

主旨:有關公教人員子女就讀大學校院科系屬學、碩一貫之規劃且同時具備學士及碩士雙重學籍,得否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5月23日總處給字第1134001017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按「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說明一及說明七規定略以,公教人員子女就讀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以下小學以上學校,可按規定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且其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如有轉學、轉系、重考、留級、重修情形,其於同一學制重複就讀之年級, 不再補助

三、公教人員子女於修業年限內就讀大學校院科系屬學、碩一貫之規劃且同時具備學士及碩士雙重學籍,如就讀之學期係修讀碩士班學程且僅繳交碩士班學雜費,尚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至其他在修業年限內就讀之學期,如係修習學士班課程並繳交學士班學雜費,仍得依規定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相關業務案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相關業務案,請協助公告周知並轉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3年5月2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1370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3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國教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須熟悉電腦文書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間: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新住民子女教育相關業務。

(五)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配套推動業務案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配套推動業務案,請惠予公告周知並轉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年5月2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35402193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3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該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須熟悉文書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間: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相關行政業務。

(五)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Subscribe to 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