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3學年度第1次第1招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結果公告
本校113學年度第1次第1招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結果公告
一、本校113學年度第1次第1招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錄取名單:
本校113學年度第1次第1招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結果公告
一、本校113學年度第1次第1招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錄取名單:
本校113學年度第1次第1招代課教師甄選結果公告
一、本校113學年度第1次第1招代課教師甄選錄取名單:
本校113學年度第1次第1招代理教師甄選結果公告
一、本校113學年度第1次第1招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名單:
主旨:函轉上海台商子女學校113學年度第2次商借教師甄選簡章,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6月19日臺教文(二)字第1130062546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學校商借教師甄選簡章1份。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課程及教學相關業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6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2292號函辦理。
二、為辦理國教署國民中小學課程及教學相關業務,擬於113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師至國教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三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限:113學年度之商借期限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北辦公室(工作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97號,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3號出口)
(四)辦理業務:以國民中小學課程及教學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其餘事項依前揭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主旨:檢送「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畫113學年度海外臺灣學校第1次教師甄選簡章」1份,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屏東大學113年6月14日屏大國字第1131400180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落實新南向政策,鼓勵我國優秀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協助新南向友好國家華語文學校充裕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師資,特此辦理。
三、簡章公告於「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tw)及「國立屏東大學海外任教計畫官網」(http://teab2.nptu.edu.tw),報名截止至113年6月30日(星期日)。
四、本案聯絡資訊如下:(08)7663800分機17004鍾祈慧小姐,電子郵件信箱:chungchihui@mail.np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