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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政府「111年度【第2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高級認證」一案

主旨:有關「111年度【第2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高級認證」,請協助宣傳並鼓勵所屬員工踴躍報名, 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報名日期為111年6月13日至8月5日,認證日期為111年10月1日(星期六) ;報名方式請搜尋「111年度【第2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高級認證」(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_high/index.php)。

二、本局訂定客語認證相關獎勵措施,獎勵措施項目如下:

(一)111年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 實施計畫:

1、10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及雜支。

2、15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車資(每台遊 覽車上限8,000元)、工作費、保險費及雜支。

3、申請至111年8月12日(星期五)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111年度桃園市客語能力認證團體報名獎勵計畫:

1、每單位限報1組、每組人數至少15人(含)以上,另每人限 參加1組,且考試地點以桃園考場為限。

2、團體報名有「報名認證人數競賽」及「通過認證比率競 賽」兩種獎勵機制,最高可獲得10,000元禮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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