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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府教育局112年度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一案

主旨:有關本局112年度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112年5月12日院人權字第11202512330號函暨本府112年5月16日府法綜字第1120130254號函辦理。

二、請家庭教育中心、各校及各單位宣導同仁於6月12日前至「e等公務員+學習平臺」點選有關兩公約課程學習,以利彙整續辦。

三、檢附說明一函文供參。

轉知銓敘部修正「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名稱修正為「公務人員激勵辦法」

主旨: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名稱修正為「公務人員激勵辦法」(以下簡稱激勵辦法),並修正全文,業經考試院112年4月25日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5月2日部管三字第1125566358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1份。

二、旨揭激勵辦法第6條、第8條、第10條及第11條有關模範公務人員及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之資格條件等條文,係自113年1月1日施行。

三、另獲選為模範公務人員,事後有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或受免除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撤職、剝奪退休(職、養)金懲戒處分判決確定等情事之一者,各機關學校應自其情事發生後1個月內,依激勵辦法第16條規定函知本府。

轉知東莞台商子弟學校112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簡章及第1次教師甄選簡章

主旨:檢送東莞台商子弟學校112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簡章及第1次教師甄選簡章,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12日臺教文(二)字第1120046728號函辦理。

二、商借教師甄選部別、科別及名額:

(一)小學部擇優錄取1名:導師或專任英語教師。

(二)中學部:國文、英語、英文、數學、物理、理化、本土語文(閩南語 )、輔導、家政,擇優錄取2名。具家政教師資格優先錄取。

(三)若中學部或小學部無人報名或未達錄取標準,則2學部名額合併,擇優錄取3名。

三、第1次教師甄選部別、科別及名額:

(一)小學部擇優錄取8名:導師或專任英語教師。

(二)中學部擇優錄取15名:高中國文4名、高中英文3名、高中數學1名、高中物理1名;國中英語1名、國中數學1名、理化1名;中學本土語文(閩南語)1名、輔導1名、家政1名。

(三)若中學部或小學部無人報名或未達錄取標準,則從缺。

四、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

轉知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及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7天居家隔離期間請防疫隔離假之相關函文,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一案

主旨:有關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及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7天居家隔離期間請防疫隔離假之相關函文,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4月28日臺教人(三)字第1120043092號函辦理。

二、配合指揮中心110年5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289號函、110年5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4100085號函、110年9月10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640號函及人事總處110年5月6日總處培字第1103001488號函,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教育部110年5月7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064388號函亦自同日起停止適用。

三、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1份。

轉知「臺南市112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新任校長(籌備處主任)遴選簡 章」1份

主旨:檢送「臺南市112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新任校長(籌備處主任)遴選簡 章」1份,請惠予協助公告並轉知所屬,請有意願者踴躍報 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5月11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120618918B號函、「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及「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辦法」辦理。

二、有意參加遴選作業者,請詳閱旨揭簡章之規定,並於112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至5時前,備妥各項規定文件,親自(或委託)至臺南市永華市政中心教育局課程發展科(708201臺南市永華路二段6號7樓)辦理報名,逾期不受理。

三、旨揭遴選簡章(含申請表件)、出缺學校需求建議書及重大校務議題,請逕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系統(網址:https://bulletin.tn.edu.tw),公告編號217866下載使用。

四、若有疑義,請逕洽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聯絡人羅小姐,聯絡電話:(06)2991111分機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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