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頭洲國小辦理「懂法律,不吃虧。教學現場法律實務」研習
主旨:有關本校辦理「桃園市110年度加強各校教職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請鼓勵所屬教師、家長及教師助理員踴躍
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3月19日桃教特字第1100017339號函辦理。
二、研習主題:「懂法律,不吃虧。教學現場法律實務」
三、研習日期: 110年10月27日(星期三),13時10分至16時10分,計3小時。
四、研習講師:吉靜如 保護官。
五、講師經歷: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畢業,目前在士林地方法院擔任少年調查保護官,同時身兼國高中小青少年法律常
識講師、校外反毒宣導團講師、國中小教師輔導管教法律講師等,大家都稱她為「吉官」。
六、研習對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教職人員、特教教師、特教助理員及對該主題有興趣的家長(本校教職員工及家長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