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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身心障礙學生發現、觀察及鑑定研習

主旨:本校辦理「桃園市110年度加強各校教職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請轉知 貴校教職員及家長,鼓勵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月8日桃教特字第1100000198號函辦理。
二、研習內容:
(一)研習主題:身心障礙學生發現、觀察及鑑定。
(二)講師:陳慧儒老師(東門國小暨鑑輔會安置組組長)。
(三)參加對象:本市各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特教助理員及家長。(參加人數以100人為上限)
(四)研習時間:110年9月29日(星期三),13時00分至16時00分,計3小時。
(五)研習地點:採線上研習(Google Meet),研習代碼:ftp-wzra-qoo,請提早10分鐘登入,以利核發時數。
三、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0年9月29日中午12:00止,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開啟查詢-點選縣市(桃園市)學
年(110)學期(上)登錄單位(大竹國小)。
四、請惠予參加研習教師以公(差)假登記參加。
五、如有疑義請洽本校特教組組長林忠霖,電話:3232917分機613。

轉知110年國中小身心障礙學生親子暑期游泳體驗營計畫

主旨:檢送「110年國中小身心障礙學生親子暑期游泳體驗營計畫」實施計畫及報名表各1份,請轉知所屬踴躍報名參
加,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活動日期及地點說明如下:
(一)日期:110年9月18日至11月13日每週六上午9時至10時共九堂課。
(二)地點:桃園區威尼斯游泳池。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9月13日(星期一)前逕至桃園區威尼斯游泳池繳交報名資料。
三、聯絡人:潮音國小黃宥嘉主任(電話:0937973894)。

轉知0831特殊生班級經營介入及輔導

主旨:本校辦理「桃園市110年度加強各校教職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3月19日桃教特字第1100017339號函辦理。
二、研習主題:特殊生班級經營介入及輔導

三、講師:張閔淳心理師。
四、參加對象:本市各國中小教師、家長及教師助理員共85名,以本校老師優先錄取。
五、研習時間:110年8月31日(二)下午1時00分起至下午4時00分止,全程參與研習課程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請鼓勵
所 屬教師、家長及教師助理員踴躍報名參加。
六、研習地點:採線上研習(Google Meet),研習代碼:abdmavd-nex,請提早10分鐘登入,以利核發時數。
七、報名方式: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
八、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8月31日中午12:00止。

轉知0915身心障礙學生的行為處理與介入技巧--以ADHD與ASD為例

主旨:有關本校辦理「桃園市110年度加強各校教職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請鼓勵所屬教師、家長及教師助理員踴躍
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3月19日桃教 特字第1100017339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110年9月15日(星期三)下午13:00至16:00。
三、研習地點:新坡國小視聽教室 (桃園市觀音區中山路二段717號)。
四、研習主題:身心障礙學生的行為處理與介入技巧--以ADHD與ASD為例
五、研習講師:兒童青少年精神科主治醫師 李國平
六、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特教助理員、教保員及
家長,共計約50名。
七、報名方式:請於110年9月15日(星期三)前至全國特殊教育
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開啟查詢-點選縣市(桃園市)學年(110)學期(上)-
點選「登錄單位-新坡國小」報名,
八、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差)假登記。
九、如有疑義請洽本校特教組長,電話:4981534分機612。

轉知五權國小辦理學障生的身心特質、需求與輔導策略研習

主旨:有關本校辦理「桃園市110年度加強各校教職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一案,請鼓勵所屬普通班教師、特教教師及
特教助理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3月19日桃教特字第1100017339號函辦理。
二、研習主題:學障生的身心特質、需求與輔導策略。
三、研習時間:110年9月1日(星期三)13時至16時。
四、研習講師:饒家榮臨床心理師(晴風心理治療所)
五、研習對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教師與特教教師。
六、研習場地:本校音樂教室。
七、報名方式:請於110年9月1日(星期三)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
報名-縣市特教研習-登 入縣市(桃園市)-各級學校(國小)-學年(110學年度上學期)-關鍵字(登錄單 位:五權國小)報
名。

本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入學前鑑 定事宜

主旨:有關本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入學前鑑定事宜,請貴校務必宣傳周知並公告網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30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92507號函暨同年8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99493號函辦理。
二、基於國小教師長期觀察較國中入學後短時間的教師觀察推薦更為精確,及為提供資優學生國中三年完整的資優服務
等專業考量,本市111學年度國中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採入學前鑑定,於明(111)年3月至4月辦理初、複選,申請鑑
定資格為110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6年級學生,鑑定類別包含創造能力、學術性向英語、學術性向數理暨自然科學
資賦優異等4類。
三、本案請各校務必宣導周知,並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使親師生充分知悉111學年度國中各類資賦優異學生入學前鑑定
事宜;另詳細鑑定日程依鑑定簡章發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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