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轉知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辦理「第23屆文薈獎-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活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2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85324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資訊摘要如下:

(一)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9月7日止。

(二)參賽資格:中華民國國民,以領有衛福部身心障礙證明 (身心障礙手冊)者為限,以活動簡章為準。

(三)活動徵件組別包括:

1、文學類:大專社會組及高中(職)、國中學生組。

2、圖畫書類:大專社會組及高中(職)、國中、國小學 生組。

3、心情故事類徵件對象為陪伴身心障礙朋友之社會人士。

三、倘對旨揭活動有相關詢問,請逕洽執行單位,電話02 2543-1636。

轉知本市高國中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武陵高中)辦理本市113學年度資優教育教師增能研習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本市高國中資優教育資源中心113年度工作計畫暨本市 立武陵高級中等學校113年7月16日武高優字第1130008210 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

(一)凡113學年度於本市資優班(含資優資源班及資優巡迴輔 導班)任教教師,尚未具備合格資優教育教師資格者,應報名本次研習,參與研習時數至少36小時(含)以上,本次開課研習時數達40小時。

(二)本市辦理各類資優教育方案學校,對資優教育有興趣教師,自由報名參加。

三、旨揭研習相關訊息摘要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辦理時間及報名名額:

1、場次一(十二年國教新課綱資優教育規劃):113年8月 14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10分。

2、場次二(創造力資優教育與資優生領導才能教育):113 年8月15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10分。

3、場次三(AI浪潮下的教育對應):113年8月20日(星期 59 二)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10分。

函轉「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群設置及運作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22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132602205A號令修正發布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7月22日臺教師(一)字第1132602205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檢附原函、發布令影本暨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各1份。

有關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3學年度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簡章公告

說明:

一、依據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3學年度月薪制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本市113學年度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相關資訊詳如 附件,亦可至本局(https://www.tyc.edu.tw/)及本市特殊教育資源網(https://itinerant.special.tyc.edu.tw/) 網站查閱。

三、檢附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3學年度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簡章1份。

轉知龍岡國中(本市國中特教資源中心)辦理113年度國民教育階段「普通班教師認識情緒及行為問題預防及處遇策略」研習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3年6月24日桃教特字第1130056100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本市國民教育階段之普通班教師認識情緒及行為問 題之預防及處遇策略,以期因應教學現場所遇之具情緒及 行為問題學生,爰辦理旨揭研習。

三、本案研習摘要如下:

(一)參加對象:

1、桃園市公私立國民教育階段學校新接任自閉症或情緒 行為障礙之普通班導師(優先錄取)。

2、桃園市公私立國民教育階段學校對本研習主題有興趣 之普通班教師、輔導教師及相關人員。

3、桃園市公私立國民教育階段學校特教教師。

(二)地點:本市桃園市立龍岡國中(桃園市中壢區龍東路147號)第三棟2F圖書室。

(三)場次及時間:時間皆為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辦理:

1、場次一(國小場):113年7月31日(星期三)。

2、場次二(國高中場):113年8月9日(星期五)。

四、研習報名:請參加人員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 -研習報名-縣 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點選縣市(桃園市)-登入單位輸入 (龍岡國中)-出現研習列表後點選要參加的場次報名研 習。

轉知中埔國小(本市特殊教育輔導團)辦理本市113年度特教專業研習課程培訓(54小時研習)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3年5月23日桃教特字第1130048193號函及中埔國小113年6月6日埔輔小字第1130004171號函辦理。

二、依據特殊教育法第7條規定:「(第2項)各級學校與幼兒園 承辦特殊教育業務人員及特殊教育學校之主管人員,應進用具特殊教育相關專業者。(第3項)前項所稱具特殊教育相 關專業,指修習特殊教育學分三學分以上,或參加各級主 管機關辦理之特殊教育專業研習五十四小時以上者。」

三、本案課程培訓摘要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時間:113年7月份,課程共計9天(上午9時至下午4時20 分)。

(二)地點:中埔國小3樓視聽教室(桃園市桃園區永安路1054 號)。

(三)招生對象及人數:

1、招生對象:本市轄管各級學校尚未取得特殊教育3學分 或參加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之特殊教育專業研習五十四 小時以上之校長、主任、承辦特教業務組長或承辦 人、普通班教師及教育主管單位行政人員等。

2、招生人數:本梯次50名,名額如超過時,以每校1名 為限,以完成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Subscribe to 特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