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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 及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112年11月10日桃資源字第 1120009693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適用對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應屆畢業生、未曾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含原十二年就學安 置)之國中畢(修)業或具同等學歷(力)者,同等學歷(力) 依「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二)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經直轄市、縣(市)特殊 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符合資格之學生。

(三)112年12月31日前已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有案之 確認個案,且登錄之障礙類別應符合報名之簡章類型。

三、113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共分三種簡章,學生僅能選擇一種簡章報名,不得重複,且不得參加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其他直轄市自行辦理之適性輔 導安置,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安置類型如下:

(一)113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 校簡章。

(二)113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 校集中式特教班簡章。

(三)113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 校簡章。

轉知桃園市112年度加強各校教職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祥安國小)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3月6日桃教特字第 1130017277 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113年6月19日(星期三)下午13:00至16:00。

三、研習地點:祥安國小3樓會議室。

四、研習主題:用生命影響生命的教育。

五、研習講師:蔡昭偉先生(蔡傑爸)。

六、參與對象:本市國民中小學教職員、特教助理員及家長, 共計約60名(本校教職員工優先錄取)。

七、報名方式:請於113年6月19日(星期三)前至全國特殊教育 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研習 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開啟查詢-點選縣市(桃園市)學年 (112)學期(下)-點選「登錄單位-祥安國小」報名。

八、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參與人員在不影響課務及 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假登記。

九、注意事項:1.校內恕不提供車位,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交 通工具前來,或至周邊停車場停車。2.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十、如有相關研習諮詢,請洽祥安國小輔導室特教組長巫老師,電話:4192136分機620。

轉知臺北市立大學特殊教育中心112學年度第2學期特殊教育諮詢輔導資訊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立大學113年3月21日北市大殊字第11360085232號函辦理。

二、本案臺北市立大學特殊教育中心提供特殊教育電話諮詢服務(02-2389-6215)、網路諮詢服務、個案晤談與輔導服務、到校輔導服務、特教知能研習等多元服務,中心網站另置有特教期刊、叢書及教材電子檔可供下載,敬請轉知學校教師、輔導人員、教保員、行政人員、特殊需求學童及其家長多加利用。

三、旨揭諮詢輔導內容可逕至臺北市立大學特殊教育中心網站首頁(https://speccen.utaipei.edu.tw/)-諮詢輔導(電話諮詢、網路諮詢、晤談輔導)欄位查詢。

轉知石門國中於113年5月16日下午辦理桃園市112學年度資優充實課程教師增能研習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112年9月8日桃教特字第11200889431號來函辦理。

二、研習資訊如下

(一)時間:113/5/16 下午13:00~16:00。

(二)研習主題:物聯網製作專題之經驗分享。

(三)研習講師:龍潭國中數理資優班黃銘義老師。

(四)研習地點:石門國中3樓理化資優教室。(桃園市龍潭區 佳安里文化路137號)。

三、研習對象:本市各國中教師伙伴。

四、報名事宜:請於即日起至研習當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 網-/研習報名/開啟查詢/登錄單位:桃園市/石門國中,點選報名。

五、參與本研習之教師,請准予在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 假參加。

六、注意事項: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七、聯絡人:特教組長,03-4713610分機611。

轉知石門國中於113年5月17日下午辦理「桃園市112學年度資優班充實課程教師增能計畫」研習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112年9月8日桃教特字第11200889431號來函辦理。

二、研習資訊如下時間:113/5/17 PM1:00~16:00。

三、研習主題:電與磁的探究式教學

四、研習講師:蘭雅國中數理資優班郭青鵬老師。

五、研習地點:石門國中3樓理化資優教室。(桃園市龍潭區佳 安里文化路137號)。

六、研習對象:本市各國中教師伙伴。

七、報名事宜:請於即日起至研習當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 網-/研習報名/開啟查詢/登錄單位:桃園市/石門國 中,點選報名。

八、參與本研習之教師,請准予在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假參加。

九、注意事項: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十、聯絡人:特教組長,03-4713610分機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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