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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銓敘部函送該部110年8月24日部法二字第11053777381號令,請同仁參閱

主旨:有關銓敘部函送該部110年8月24日部法二字第11053777381號令影本1份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8月24日部法二字第1105377738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為落實政府核給公務人員休假之意旨,自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該令所稱「政府機關(構)」包含公營事業機構;所稱「全時專任」係指以全部工時擔任專職人員而言,如僅部分工時或兼任者非屬之。

三、另銓敘部103年9月1日部法二字第1033865849號令、105年5月9日部法二字第1054104228號令及該部歷次解釋與本令釋未合部分,自111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

本校110學年度第一學期第3次代理教師(特教)甄選結果公告

壹、依據本校110年8月27日教師評審委員會第23次會議決議辦理。

貳、本校110學年度第一學期第3次代理教師(特教)甄選正取、備取錄取名單如下:

一、代理教師:

(一) 特教(實缺):張○玉 

二、 成績複查時間:110年8月27日下午4時前,持身分證向本校申請。

三、 以上正取錄取人員請於110年8月30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0時,至本校人事室報到,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 辦理報到時請攜帶以下資料: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教師證影本。(無則免附)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如有眷屬隨同加入健保者,請準備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5.郵局通儲帳戶封面影本。 

     6.殘障手冊(無則免附)。

參:本次簡章欲甄選職缺已徵選完畢,不再進行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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