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主旨:本中心辦理「幸福+明信片傳情活動」,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111年祖父母節明信片印刷暨運送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活動係透過明信片傳情辦理代間教育活動,引發民眾重視家庭關係,使年輕世代尊敬長者之生命經驗與智慧,讓家庭教育、祖父母節廣為市民知悉。
三、本活動紙本海報另行以交換櫃或郵件寄至各機關(如配送表),請惠予協助運用貴機關網站或公布欄刊登訊息,並鼓勵所屬踴躍參加。
四、「幸福+明信片」共有五款樣式,預計於111年5月16日陸續寄達各單位(如配送表),本市各館舍請協助放置民眾索取區域;本市各校依本中心111年3月9日桃家教字第1110000653號函回填之明信片需求數量配送。
五、檢附活動海報電子檔及幸福+明信片配送表。
正本:本府各局處、本府所屬二級機關(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除外)、本市各級農會、本市各市立學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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