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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

主旨:請於本(114)年度春節期間,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4年1月8日府政預字第1140005466號函辦理。

二、請於本(114)年度春節期間,加強宣導「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如:

(一)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除有本規範第4點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

(二)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不得參加,且於例外因公務禮儀、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等情形,應依第10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加。

(三)涉及請託關說事項,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三、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規之認知,請鼓勵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學習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四、檢附本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及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各1份(如附件)。

轉知本市「114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弱勢家庭資訊設備補 助」一案,自今(114)年1月10日起至11月30日止受理申請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弱勢家庭資訊設備補助要點辦理。

二、補助對象設籍本市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並符合下列規定者:

(一)申請人具原住民身分。但申請人獨力扶養未成年原住民子女者,不在此限。

(二)戶內一人以上為國民小學至大學之在學學生。

(三)本補助所稱申請人,指年滿20歲,為設籍本市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自受理申請日起向前推算實際居住本市連續達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內居住國內之時間合計滿一百八十三日者。

轉知本府114年數位學習推廣活動第1期-「學習不設限,隨學隨充電!」文宣及海報各1份

主旨:檢送本府114年數位學習推廣活動第1期-「學習不設限,隨學隨充電!」文宣及海報各1份,請配合推廣運用並鼓勵同仁踴躍上網學習,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歷年均視課程需要,以實體、數位或遠距學習等多元方式辦理各項員工教育訓練,又為協助各機關業務政策推展,推動多元數位學習風氣,,爰於「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擇「養成科技DNA」等12門課程供同仁選讀。

二、為提升前開課程選讀率,爰辦理旨揭推廣活動,說明如下:

(一)活動簡介:活動期間內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完成前述1門課程即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獲獎名額總計120人,每人可獲得500元全聯禮券(1人以1份為限),又選讀全部課程並取得認證者,另再抽出20名得獎者,每人可獲得紓壓午睡枕1個。

(二)參加對象: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人員(含約聘僱及約用人員)。

(三)活動期間:114年1月13日(星期一)至同年6月30日(星期一)止。

(四)抽獎方式:114年7月7日(星期一)公開抽獎,得獎名單於同年月14日(星期一)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得獎者請於同年7月31日(星期四)前領取獎品。

(五)注意事項:案內12門課程,但凡任一課程於114年活動開始前已完成選讀及認證者,均視同於活動期間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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