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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主旨: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遷調實施要點」第4點、第5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遷調實施要點」一份。

行政單位
公告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