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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2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實施適用對象疑義一案

主旨:函轉有關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2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實施適用對象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以下稱客委會)112年7月18日客會語字第1120005521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全國公務人員及軍警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力,客委會前於112年6月17日函送旨揭計畫至各地方政府在案。該計畫適用對象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機關所屬經銓敘合格之公務人員、警察人員、現役軍人、約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

三、上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係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內部單位、機關(構)及轄下鄉(鎮、市、區)公所。

四、有關旨案經費申請及撥付核銷方式,說明如下:

(一)請各機關學校(不含教職人員)完成內部審查後,彙整並核算補助經費申請總額,填寫補助經費請領清冊(參考範例如附件),連同收據,於申請期限前,以紙本函送本府客家事務局申請補助,申請期限說明如下:

1、第一梯請於112年8月30日前函送本府客家事務局。

2、第二梯請於112年12月29日前函送本府客家事務局。

轉知本府112年數位學習推廣活動第2期-「數位學習作伙來,e起徜徉知識海」文宣及海報各1份

主旨:檢送本府112年數位學習推廣活動第2期-「數位學習作伙來,e起徜徉知識海」文宣及海報各1份,請配合推廣運用並鼓勵同仁踴躍上網學習,請查照。

說明:

一、為推動多元數位學習風氣,讓學習不中斷,本府依112年公務菁英培訓計畫於「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選定「工作者的職業安全衛生保障」等12門課程供同仁選讀。

二、為提升各課程選讀率,爰辦理旨揭推廣活動,說明如下:

(一)活動簡介:於活動期間內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旨揭組裝課程並完成所有課程認證者,即獲得抽獎機會,將抽出得獎者共計50名,每人可獲得500點紅利桃子點數。

(二)參加對象: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人員(含約聘僱及臨時人員)。

(三)活動期間:112年8月1日至同年11月30日止。

(四)抽獎方式:112年12月4日公開抽獎,得獎名單於同年12月11日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紅利桃子點數將於同年12月31日前匯入各得獎者之紅利桃子帳戶中。

轉知「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畫112學年度海外臺灣學校第2次教師甄選簡章」

主旨:檢送「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畫112學年度海外臺灣學校第2次教師甄選簡章」,敬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屏東大學112年7月20日屏大國字第1121400201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落實新南向政策,鼓勵我國優秀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協助新南向友好國家華語文學校充裕中等以下學校師資,特此辦理。

三、簡章公告於「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tw)及「國立屏東大學海外任教計畫官網」(http://teab2.nptu.edu.tw),報名截止至112年7月30日(星期日)。

四、本案聯絡資訊如下:(08)7663800分機17004鍾祈慧小姐,電子郵件信箱:chungchihui@mail.nptu.edu.tw。

 

簡章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xx8iuNIIT-428lDnQmKwQQ6OVZ0mgsGa/view?usp=sharing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教育署112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不適任教師相關業務案

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教育署112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不適任教師相關業務案,惠請轉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7月18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096048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2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國教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須熟悉文書電腦軟體之操作。

4、對不適任教師業務具備有基礎認識者尤佳。

(二)商借期間: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不適任教師相關業務。

(五)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建置「推動公部門設置職場托育設施」網站專區,自112年7月13日起正式上線

主旨: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建置「推動公部門設置職場托育設施」網站專區,自112年7月13日起正式上線,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人事總處112年7月13日總處給字第1124001168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1份。

二、人事總處配合「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年至113年)」,擴大公部門員工托育服務,於全球資訊網/公務福利e化平台(https://www.dgpa.gov.tw/eserver/index?mid=437)建置旨揭網站專區,該網站係整合公部門職場托育設施設置相關參考資訊,以下列四項分類提供各機關公教員工檢索運用:

(一)設置參考指引:依托嬰(未滿2歲)、托兒(2歲至入國小前)設施分別彙整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非營利幼兒園等設置參考指引,以作為各機關推動設置職場托育設施之參考。

(二)資源地圖:提供各機關目前已完成設置之職場托育設施(截至112年第1季止,計174家)相關資料,俾使各機關公教員工依所需快速檢索運用。

(三)評比及座談會:提供年度公部門籌設職場托育設施評比計畫、獲獎名單、頒獎典禮、優良案例分享及相關座談會宣導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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