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第16招代理教師甄選結果公告
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第16招代理教師甄選結果公告
一、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第16招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名單:
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第16招代理教師甄選結果公告
一、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第16招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名單:
桃園市立南崁國民中學114年度約用人員(交通車司機)甄選簡章
一、 依據:
(一)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
(二)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主旨:轉知欲申請他縣市介聘至苗栗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114年4月1日府教務字第1140068311號函辦理。
二、該縣114學年度預估超額學校為維真國中及斗煥國小,若選填超額學校而有超額之情事,將依「苗栗縣所屬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作業要點」辦理。
三、該縣大倫國中、竹南國中及通霄國中為生活科技、資訊科技類科巡迴輔導教師中心學校,介聘至前述學校巡迴教師職缺者,應配合擔任巡迴教師職務,並依該縣國中課務需求跨校授課。
四、原住民族重點學校須符合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4條規定,國小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國中及高中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不得低於該校教師員額百分之五,如非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調入上開學校佔原住民族教師缺額者,將超額介聘至其他非原住民重點學校服務;該縣原住民重點學校如下:南庄國中、泰安國中(小)、東河國小、象鼻國小、梅園國小、士林國小、南庄國小、蓬萊國小、永興國小、汶水國小、泰興國小、清安國小、大南國小。
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第15招代理教師甄選結果公告
一、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第15招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名單:
特教資賦優異英文科實缺1名-正取:無人報考
二、本次甄選結果尚缺科目如下,依簡章公告日期續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之第16次招考。
(一)特教資賦優異-英文科:實缺1名
主旨:轉知苗栗縣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說明,惠請貴校轉知擬申請調入苗栗縣之教師參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114年3月31日府教務字第1140068309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揭教師轉任之規定,說明如下:
(一)苗栗縣教師轉任係依據教育部100年5月5日臺人(一)字第1000066409號函規定:「查本部99年8月10日台人(一)字第0990127500號函略以,按同校教師轉任不同教育階段別或類科別教師,係以該校尚有可提供轉任之缺額為前提,倘教師職務出缺,而有依規定分發(公費生)、介聘或列入超額精簡、因應課程調整保留名額及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保留名額之情形,該缺額自無法再由同校教師轉任;至學校於上開情形外仍有教師缺額時,則宜由學校經整體考量後自行審酌是否同意由同校教師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後轉任。」辦理。
(二)苗栗縣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轉任之規定:經介聘他縣市作業轉入該縣之專任輔導教師,獲學校聘任後,應在該縣國民中(小)學實際擔任專任輔導教師滿5年;如具有其他類科合格教師證,在校內可提供轉任之缺額前提下,由學校整體考量,得透過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始可轉任校內其他類科別之教師。
主旨:轉知擬申請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並調入至新竹縣立北平華德福實驗學校之教師應配合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4年3月27日教學字第1145011551號函辦理。
二、該校教育理念依華德福教育課程安排與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爰為辦理人智學理念之華德福教育及教師職能,需具華德福相關背景。
三、倘介聘成功,聘書中明定教師應參加華德福師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一年內利用公餘時間開始受訓,並於四年內完成,並能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其期程視情況另定之。
四、請各校欲參加介聘至新竹縣立北平華德福實驗學校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