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南崁國民中學 114 學年度第 2 次學務創新人員(約僱人員)甄選簡章
桃園市立南崁國民中學 114 學年度第 2 次學務創新人員(約僱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依據桃園市政府 114 年 10 月 21 日府人企字第 1140301781 號函、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10 月 31 日桃教學字第 1140106810 號函、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進用及考核要點、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辦理。
二、職稱:學務創新人員(約僱人員)
三、名額:正取1名、視成績備取2名(備取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性別:不拘
五、工作地點:桃園市立南崁國民中學(桃園市蘆竹區五福六路1號)
六、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並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二)具有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尤佳。
(三)溝通表達能力佳。
(四)有服務熱忱。
(五)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六)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