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南崁國民中學 114 學年度第 1 次學務創新人員(約僱人員)甄選簡章
桃園市立南崁國民中學 114 學年度第 1 次學務創新人員(約僱人員)甄選簡章
桃園市立南崁國民中學 114 學年度第 1 次學務創新人員(約僱人員)甄選簡章
本校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4年10月2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5406020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4學年度第2學期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該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須熟悉文書電腦軟體知操作。
(二)商借期間:自115年2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115學年度將再決定是否賡續商借)。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
(五)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主旨:本市公務人員協會正式啟用該會辦公室及各項業務服務工作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本市公務人員協會114年11月4日桃市公協字第114000014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