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110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1份
(一)比賽項目類別:國中組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二)校內收件日期:即日起到9/15(三)止.逾時不候!請交到學務處訓育組
(三)件數限制:國中組每校應選送西畫類、水墨畫類、書法類、版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各組各 1 至 5 件;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 1 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 1 人,指導老師亦為 1 人,每人至多參加 2 類。
歡迎南崁國中的小畫家們踴躍參加喔!詳細規格內容請看實施辦法!
(一)比賽項目類別:國中組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二)校內收件日期:即日起到9/15(三)止.逾時不候!請交到學務處訓育組
(三)件數限制:國中組每校應選送西畫類、水墨畫類、書法類、版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各組各 1 至 5 件;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 1 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 1 人,指導老師亦為 1 人,每人至多參加 2 類。
歡迎南崁國中的小畫家們踴躍參加喔!詳細規格內容請看實施辦法!
主旨:轉知桃園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辦理「110年志願服務法定教育訓練(基礎訓練、社會福利類特殊訓練)及在職教育訓練(成長、領導、督導)」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社會局110年8月16日桃社團字第11000680892號函辦理。
二、本府社會局為持續推動志願服務工作、落實志工教育訓練制度、宣導服務觀念,並促使市民投入公民參與,協助政府推動社會服務,特辦理本課程。
三、案內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訓練,須志工服務類型屬社會福利類者再參訓;基礎訓練則不限志工服務類型、皆可報名。倘志工服務類型非社會局備案之社會福利類運用單位,請勿報名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訓練,屆時完訓亦無法申請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紀錄冊,併予澄明。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函轉法務部矯正署有關誠正中學桃園分校(桃園少年輔育院)及彰化分校(彰化少年輔育院)自110年8月1日起改制為「敦品中學」及「勵志中學」,請查照。
陳清華奉內政部110年8月20日內授警字第1100872175號令調派代蘆竹分局分局長,於110年8月24日到職接篆視事
一、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8月12日桃教特字第11000694312號函。
二、職稱及名額:
桃園市立南崁國民中學110學年度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方案教師助理員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
無人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