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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學年度暑假(115年7月1日至8月28日)本府所屬各單位暨各級學校志願服務學習活動彙整表1份

說明:

一、依據「桃園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志願服務學習 時數採計實施要點」辦理。

二、請貴校務必於首頁公告並轉達學生及家長知悉,並請有意願 參與志願服務活動者,逕洽各單位或學校辦理。

轉知桃園市政府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辦理「114學年度海洋教育週」宣導活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補助實施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計畫」辦理。

二、為響應6月8日世界海洋日,落實本市海洋教育議題融入教學,請貴校協助辦理以下事項,以提升學生海洋素養:

轉知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國教院)為商借教師協助執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相關業務

主旨:轉知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國教院)為商借教師協助執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相關業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15年5月27日教研課字第1151100851A號函辦理。

二、為遴聘具教學實務經驗之商借教師,協助辦理課程發展、實證資料蒐整及跨領域、跨階段之協作與連結等事項,爰以具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教學經驗者為優先,並擇優錄取1名。

三、茲請貴校參閱國教院商借教師之需求說明,於115年6月12日(星期五)前若有擇優推薦教師人選並請填寫「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推薦表」(如附件)後函送國教院,後續將由該院依上述原則進行審查遴選。

四、本案如有聯繫事宜,請逕洽國家教育研究院承辦人:劉芳邑,聯絡電話:(02)7740-7243。

轉知教師法第25條及第53條條文修正案,業奉總統115年5月13日華總一義字第11500042691號令公布一案

主旨:教師法第25條及第53條條文修正案,業奉總統115年5月13日華總一義字第11500042691號令公布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19日臺教人(三)字第1150049799號函辦理。

二、考量暫時予以停聘教師因非自願停止工作,最終經調查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而回復聘任者,倘僅維持發給停聘期間之本薪(年功薪),尚難充分維持其基本生活所需,爰修正教師法第25條、第53條,明定教師於暫時停聘接受調查後,如最終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並回復聘任者,補發停聘期間本薪(年功薪)及學術研究加給,並自公布日施行,以保障教師權益。

三、本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859號(另見該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轉知桃園市復興區三民國民小學辦理暑期「小導演大夢想」計畫-「部落之眼~城鄉共學青少年影像文化傳承與數位創作(MATA of the TRIBE – Youth Filmmaking Program)」工作坊營隊活動

本校辦理暑期「小導演大夢想」計畫-「部落之眼~城鄉共學青少年影像文化傳承與數位創作(MATA of the TRIBE – Youth Filmmaking Program)」工作坊營隊活動,因報名人數已提前超越預期容量,自即日起停止受理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115年5月27日三小教字第115000342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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