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社團法人台灣農業科技資源運籌管理學會辦理「115年度國產雜糧校園食農教育教案遴選」活動,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農業科技資源運籌管理學會115年4月20日台農科(管)字第1150420072號函辦理。
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農業科技資源運籌管理學會115年4月20日台農科(管)字第1150420072號函辦理。
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農業科技資源運籌管理學會115年4月20日台農科(管)字第1150420080號函辦理。
二、該學會受農業部農糧署委託辦理「115年度國產雜糧校園食農教育教案遴選」活動,邀請全國公私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以國產雜糧之飲食教育、農事/手作體驗、產地參訪等活動內容作教案設計,透過教案遴選與校園實際推廣機制,提升教師設計食農教育課程能力,並增進學生對國產雜糧產業認識與支持。
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農業科技資源運籌管理學會115年4月22日台農科(管)字第1150422085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國產雜糧食農教育於校園端之教學應用與推廣量能,本學會受農業部農糧署委託辦理「115年度國產雜糧校園食農教育培力課程」,規劃透過主題課程及案例場域參訪方式,協助學校教師與營養師增進對國產雜糧及食農教育內涵之理解,強化教學設計與實務應用能力,進而提升教案落實與校園推廣成效。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4月24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39125號函辦理。
二、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疫情監測資料顯示,全球近期COVID-19陽性率呈下降趨勢,國內COVID-19疫情處低點,惟COVID-19疫情流行趨勢變化大,為持續防範夏季可能疫情,經諮詢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同意旨揭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擴大措施延長至115年7月31日止。
一、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15年4月27日高師大工教字第1151003641號函辦理。
二、能源議題已列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重要議題,為協助教學現場教師克服教材零散、缺乏系統架構與備課負擔沉重等挑戰,特舉辦旨揭工作坊,期透過系統化教材推廣與AI數位工具導入,深化能源教育推動成效 。
說明:
一、為協助本市原住民青少年透過多元體驗與自我探索發掘潛能,並建立自信、增進同儕互動技巧,特辦理旨揭活動。
二、本次成長營規劃一系列探索教育與共融體驗課程,活動簡要資訊如下:
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I want to Test My English 英語自主檢測系統(以下簡稱英檢系統)114學年度第2次家長線上說明會實施計畫」及海報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科學教育、實驗教育或私立輔導管理相關業務案,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5年4月2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5401829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5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國教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須熟悉文書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間: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科學教育、實驗教育或私立學校輔導管理相關業務。
(五)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主旨:有關本府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委託社團法人臺灣三之三生命教育學會辦理)115學年度第1階段招生作業及招生說明會一案,請轉知所屬同仁,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為提供現職員工育兒支持,營造友善育兒職場,於桃園區縣府路21號1樓設置「桃園市政府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並經公開甄選委由社團法人臺灣三之三生命教育學會負責營運。
二、旨揭說明會預訂於115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6時及同年5月4日(星期一)下午6時假本府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辦理,如需報名上開招生說明會請電洽該園(03-3363303、03-3363323吳園長、吳組長)。
三、本府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115學年度第1階段招生作業報名期間為115年4月30日(星期四)至1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上班日上午9時30分至下午5時,另於招生說明會現場亦開放受理報名。
四、請貴機關(構)學校人事單位確實轉知同仁,並協助審議申請人是否確為貴屬同仁,以及其(孫)子女是否符合本次招收年齡等相關事宜,並於報名表核章後,請申請人檢齊相關文件,於報名期間親自或委託他人送(寄)達本府人事處。
一、依據國立中央大學115年4月24日中大工永字第1153400490號函辦理。
二、旨揭課程由國立中央大學工學院永續環境科技研究中心辦理,學員完訓並通過測驗者,可取得環境部核發之「淨零綠領人才培育課程」電子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