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第10屆公教人員桌球錦標賽一案
主旨:有關本市第10屆公教人員桌球錦標賽一案,歡迎各學校教職 員工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4年5月8日府人給字第1140121191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事訂於114年7月12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6時,在桃園市中壢區新明國民小學舉行(桃園市中壢區中央西路二段97號)活動中心(請由明德路側進出)。
三、組隊方式暨參加資格:
(一)公務人員組:
1、本府各一級機關(含所屬機關)、區公所(復興區含代表會)、事業機構、本府退休人員協會、桃園市議會及桃園市審計處組隊參賽,並按性別區分男、女子組各1至2隊;其中原住民族行政局、法務局、客家事務局、青年事務局及婦幼發展局,得聯合組隊或參加市府聯隊(由府本部、新聞處、秘書處、人事處、主計處及政風處共組)。
2、各隊參賽選手以編制內現職人員、技工、工友、駕駛、清潔隊員、測量助理、駐衛警察、聘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按月計酬之約用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至退休人員部分,以本府所屬機關(學校)退休公教人員為限役。
(二)教職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