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轉知桃園市政府來函自113年5月2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並請鼓勵所屬同仁前往花蓮縣觀光消費

主旨:為振興花蓮縣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113年5月2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並請鼓勵所屬同仁前往該縣觀光消費,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行政院113年5月2日院授人培字第113302283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因應0403花蓮震災,重創花蓮縣觀光產業,為協助復甦,爰行政院放寬公務人員於旨揭期間內持國民旅遊卡(以下簡稱國旅卡)至該縣合格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含消費地點在花蓮縣之預購型或儲值性商品),且符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相關規定者,不限行業別均得列為觀光旅遊額度,並於113年度國旅卡休假補助總額內實施加倍補助。學年制人員於旨揭期間內符合規定之消費,得於各該學年度之補助總額內實施加倍補助。

三、旨揭放寬措施自113年5月2日起實施,並俟檢核系統修正上線後(約113年5月底前),再由貴屬人事單位配合辦理休假補助費之請領及核銷事宜。

桃園市政府函送桃園市第8屆公教人員羽球錦標賽實施辦法及報名表各1份

主旨:檢送桃園市第8屆公教人員羽球錦標賽實施辦法及報名表各1份,請查照並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說明:

一、為增進本府員工身心健康、提倡運動風氣,並培養團隊精神,特舉辦旨揭賽事。

二、本屆賽事規劃內容如下:

(一)比賽日程:113年6月29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7時。

(二)比賽地點;桃園市立綜合體育館。

(三)組隊方式暨參加資格:

1、公務人員組:

(1)桃園市議會、本府各一級機關(含所屬機關)、區公所(復興區含代表會)、事業機構及本府退休人員協會組隊參賽,並得依性別分組男、女子組各1至2隊;其中原住民族行政局、法務局、客家事務局、青年事務局及婦幼發展局,得聯合組隊或參加市府聯隊(由府本部、新聞處、秘書處、人事處、主計處及政風處共組)。

(2)參賽選手以編制內現職人員、技工、工友、駕駛、清潔隊員、測量助理、駐衛警察、聘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按月計酬之約用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退休人員部分,以本府所屬機關學校退休公教人員為限。

2、教職員組:

Subscribe to 行政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