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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主旨:檢送「114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全國認證」宣傳海報及DM,請協助宣傳及張貼並鼓勵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報名日期為114年4月7日至6月9日,第一梯次認證日期為9月6日(星期六),第二梯次認證日期為9月14日(星期日);報名方式請搜尋「114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https://hakkaexam.hakka.gov.tw/hakka/index.php)。

二、本局訂定客語認證相關獎勵措施,獎勵措施項目如下:

(一)桃園市政府114年度補助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1、10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及雜支。

2、15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車資、工作費、保險費及雜支。

3、申請日期至114年6月24日(星期二)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桃園市政府114年度獎勵參加客語能力認證績優團體實施計畫:

1、每組人數至少10人(含)以上,考試地點以桃園考場為限。

2、團體報名有「到考率」及「合格率」兩種獎勵機制,最高可獲得1萬元禮券及桃園客庄一日遊尊榮行程。

3、申請日期至114年12月2日(星期二)截止,以郵戳為憑。

(三)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

1、設籍桃園市民眾(不含高中以下學生)報考初級認證合格者,可申請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獎勵金。

2、寄發合格證書日起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四)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

1、本府員工參加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得申請給予公假或補休,通過者可申請1,000元禮券及敘獎。

2、寄發合格證書日起2個月內,向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提出申請,並由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逕依權責辦理之。

(五)桃園市政府114年度開設客家研習課程實施計畫:

1、研習類別:推廣類及研習類。

2、研習對象及人數:

(1)原則為成人,由各申請單位自行招募至少15人。

(2)有下列情形者,得調整為每班至少10人:

甲、依客家委員會最新全國客家人口暨語言使用調查研究結果,客家人口比率未達百分之五十之行政區。

乙、教授之腔調為大埔腔、饒平腔或詔安腔。

3、申請單位提出研習需求,由本局安排講師至指定地點授課。

(六)以上相關獎勵金(市民合格獎勵金及員工合格禮券)不得重複申請。

三、檢附旨揭文宣電子檔,區公所實體文宣另寄,相關資訊可至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網站/便民服務/尋補助/檔案下載(https://www.hakka.tycg.gov.tw/News.aspx?n=11504&sms=14733)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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