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1招代理教師甄選結果公告
一、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1招代理教師甄選結果公告:
(1)數學科虛缺(娩假及育嬰留停虛缺):無人報考。
二、本次甄選結果尚缺數學科虛缺代理教師1名,依簡章公告日期續辦第12次招考。
一、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1招代理教師甄選結果公告:
(1)數學科虛缺(娩假及育嬰留停虛缺):無人報考。
二、本次甄選結果尚缺數學科虛缺代理教師1名,依簡章公告日期續辦第12次招考。
主旨:轉知教育部函釋有關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以下簡稱留停辦法)第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先行共同生活」證明文件疑義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7日臺教人(三)字第1110009901號函辦理。
二、查留停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教育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申請留職停薪,服務學校、機構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得拒絕:……四、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其共同生活期間依前款規定申請留職停薪。」
三、復查教育部106年12月11日臺教人(三)字第1060166967號函規定略以,依勞動部106年10月24日勞動條4字第1060131984 號函示,「先行共同生活」之證明文件,除法院對受僱者聲請收養認可之裁定(含記載於聲請書或筆錄者)外,如因收出養媒合、近親或繼親收養,已與收養人共同生活,致法院未再特別准其先行共同生活者,得以出具法院之公函文書(如家事法庭通知)或村、里長之證明,依個案事實認定受僱者與被收養人已共同生活。又如係提出村、里長之證明者,須足堪認定當事人確有收養之意願。教育人員比照上開規定辦理。
主旨:「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18日以勞動條4字第111014003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1年1月18日施行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月24日總處培字第1110010842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主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業奉總統111年1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02571號令公布,茲檢送教育部原函影本(含修正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8日臺教人(四)字第1110008188號函辦理。
主旨:有關臺北市政府政風處辦理「虎虎生風_廉潔燈謎王」網路猜謎廉政宣導活動,請協助周知並鼓勵機關同仁、民眾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政風處111年1月28日桃政預字第1110000583號函辦理。
二、臺北市政府政風處為擴大宣導廉政理念,訂於春節期間舉 辦旨揭網路燈謎活動,期透過寓教於樂方式,增進民眾反 貪意識。
三、旨揭活動期間自本年度1月28日0時起至2月28日24時止,活 動獎項包含iPhone 13 pro max 256 GB、禮券2萬元、任天 堂 Switch主機加健身環、Garmin智慧腕錶及200元禮券100 份等多項好禮,凡答題完成九宮格任一連線即享有抽獎機 會。
四、本網路猜謎活動連結置於「2022台北燈節」官網 (https://2022lanternfestival.taipei/tc/),請協助轉知機關同仁及民眾踴躍上網參加。
一、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0招代理教師甄選結果公告:
(1)數學科虛缺(娩假及育嬰留停虛缺):無人報考。
二、本次甄選結果尚缺數學科虛缺代理教師1名,依簡章公告日期續辦第11次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