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崁國民中學113學年度體育班新生入學甄選簡章
- 依據:
- 國民教育法、國民體育法第15條及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7條規定辦理。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年 月 日桃教體字第 號函辦理。
- 班別:體育班。
一、依據112年12月22日國立體育大學國體大技字第1121300191號函辦理。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月1月5日(星期五)止,相關活動辦法及報名方式等請參閱實施計畫(如附件)。
一、依據國立體育大學112年12月18日國體大推字第1121900425號函辦理。
二、「113年學生寒假體育育樂營」活動於113年1月22日至2月7日,共辦理11種運動項目,36梯次之體育育樂營活動,俾鼓勵學生在假期從事運動休閒活動,藉由體驗運動、樂於運動、享受運動的過程中養成每日規律運動習慣,促進身體健康。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 育計畫」總計畫-計畫一辦理;
二、旨揭研習資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