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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1學年度寒假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單位暨各級學校志願服務學習活動彙整表1份

說明:

一、依據「桃園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志願服務學習時數採計實施要點」辦理。

二、請貴校務必公告轉達學生及家長知悉,並請有意願參與志願服務活動者,逕洽各單位或學校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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