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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至5招代理教師(表演藝術)甄選簡章公告

本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5招代理教師(表演藝術)甄選簡章公告

一、招聘類別及缺額: 詳見簡章。

二、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5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一)【第1次招考】:報名時間為110年9月23日上午8時至12時止。

(二)【第2次招考】:報名時間為110年9月27日上午10時至14時止。

(三)【第3次招考】:報名時間為110年9月29日上午10時至14時止。

(四)【第4次招考】:報名時間為110年10月1日上午10時至14時止。

(五)【第5次招考】:報名時間為110年10月5日上午10時至14時止。

本校110年度第11次管理員甄選簡章公告

一、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暨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暨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二、甄選名額:正取1名;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官等職等:委任第三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

四、職系:綜合行政

五、職稱:管理員

六、資格條件:

(一) 具身心障礙手冊。

(二)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三)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人員。

(四) 無高普考、各項特考及格後尚在限制轉調期間之情事。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等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六) 留職停薪之報名人員如符合報名資格准予報考,惟如經錄取時,應於辦理商調作業前,提出復職證明文件,如未提出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報考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七、工作項目:

(一)公務維修等庶務工作(冷氣卡儲值、物品及消耗品領用統計、鑰匙管理、停車位管理等)。

(二)場地租借管理。

(三)零用金管理。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成功大學辦理之「推動偏鄉學校中央廚房標誌網路票選活動計畫」,請鼓勵學生及家長踴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19937號函辦理。

二、本票選活動選出之標誌,將運用於中央廚房、運輸專車、餐盤餐桶等與學校午餐相關之周邊用品上,活動重要資訊如下:

轉知:桃園市政府辦理「2021全民金融知識A+巡迴講座列車」活動,歡迎教師同仁或家長踴躍參加。

說明:

一、依據本府財政局案陳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110年9月13日保中字第1100600721號函辦理。

二、為期本市社會大眾建立正確金融權益與保險規劃觀念,並培養終身學習金融知識之習慣,本府與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共同舉辦旨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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