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製作之「性平好聲音-CEDAW好好說」系列短片
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12年3月28日桃社綜字第1120030107號函辦理。
二、為廣泛推展性別平等觀念,本府社會局結合大眾生活經驗及CEDAW相關條文內容,製作6集「性平好聲音-CEDWA好好說」系列短片。
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12年3月28日桃社綜字第1120030107號函辦理。
二、為廣泛推展性別平等觀念,本府社會局結合大眾生活經驗及CEDAW相關條文內容,製作6集「性平好聲音-CEDWA好好說」系列短片。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40317A號函辦理。
主旨:檢送本局辦理112年社造學習課程「成為在地生活觀察家」簡章及宣傳圖檔各1份,請鼓勵所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並協助宣傳週知,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課程旨在傳揚社造觀念與方法,培育民眾透過學習社造,關心地方生活議題,以深化民主治理價值,實踐桃園永續發展。訂於112年4月19日(星期三)及4月26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於虎頭山創新園區多功能展館舉辦2場次。
二、請各單位依業務學習需要,鼓勵所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並同意給予公假參訓,報名參加者每場給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3小時,受理報名期限至112年4月18日。
三、請協助將課程資訊轉載於所屬網站及網路社群媒體協助宣傳,詳情請上「桃園社區營造中心」臉書粉絲專頁或「台地-桃園社造資訊網」查詢。本案課程聯絡人:桃園市社造中心輔導團劉千如小姐,0911-92739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28日臺教資(二)字第1120032253號函辦理。
主旨: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2年1月11日修正公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銓敘部112年3月21日部退一字第112553290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旨揭修正條文業經112年1月11日及華總一義字第11200001551號總統令公布,增訂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第6條之1條文;並修正第8條、第16條、第21條、第27條及第51條條文,施行日期為112年7月1日。依修正後條文規定,各機關學校應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本次公保法增訂第6條之1,依司法院釋字第811號解釋意旨,將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被保險人受免職、解職(聘)、不續聘、撤職或免除職務處分後,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者,其追溯加保相關事宜,提升於本條明定之。銓敘部110年12月6日部退一字第11054037291號令,自112年7月1日起停止適用。
(二)有關本次公保法第8條增訂第6項至第9項規定,適用112年7月1日施行之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且未請領公保法第16條第4項第3款所定月退休(職、伍)給與,亦未辦理優惠存款者(以下稱公保法第8條第6項人員)之公保費率部分:
如附件,祝大家清明連假愉快!
轉知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
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製播「校園健康筆記」112年第2季廣播節目訊息,請貴校協助廣為宣傳並鼓勵教職員生與家長收聽,請查照。
說明:
轉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主旨:有關本府社會局委託谷慕慕-GoMoond(嘉曜醫材有限公司)辦理「112年桃園月經經驗調查計畫」,敬請貴校轉知學生及教職員,踴躍填寫問卷,請查照。
說明:
主旨:核定本府參事辛柏逸等17人為本市112年模範公務人員(如後附名冊),請查照。
說明:依本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規定,本市模範公務人員頒給獎牌1面、獎金新臺幣5萬元及公假5日(公假5日須於113年3月27日前請畢);並將另函通知頒獎事宜。
主旨: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與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98條及第100條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12年1月11日令制定及修正公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3月22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0696號函、總統府秘書長112年1月11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01540號函及同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0157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