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HAPPY農場相關服務與職涯體驗活動
一、本校為七至九年級學生設計客製化的HAPPY農場戶外活動行程,並提供職涯體驗與輔導服務。
二、檢附HAPPY農場活動內容與海報供參。
一、本校為七至九年級學生設計客製化的HAPPY農場戶外活動行程,並提供職涯體驗與輔導服務。
二、檢附HAPPY農場活動內容與海報供參。
一、活動時間:112年04月29日(六)09:00-12:00。
二、活動地點:孫運璿科技人文紀念館-多功能講堂。
主旨:成功高級工商業已奉准更名為「世紀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世紀綠能工商高級中等學校」,並自112年3月22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主旨:有關教育部112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2名辦理藝術教育、師資職前教育等相關業務,請轉知所屬教師相關訊息,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7日臺教師(四)字第1122600889號函辦理。
二、為辦理藝術教育、師資職前教育相關業務,教育部規劃於112學年商借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所屬公立學校優秀教師2名到部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正式合格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具教育行政經驗及曾參與或辦理藝術教育或師資培育相關工作者優先考量。
3、對教學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5、未曾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
(二)商借期間自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表現良好可續聘。以2年為限,倘有延長商借期間必要者,每次延長期間最長為1年,商借期間合計不得超過8年。
(三)服務地點: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2樓)。
桃園市立南崁國民中學112年度臨時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
(二)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職稱及名額:
主旨:檢送本府112年「桃花緣情遇見你!」未婚公教同仁聯誼活動行程表及報名表各1份,請查照並鼓勵所屬未婚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為擴大本市各機關(構)學校未婚同仁社交生活領域,增進良性互動、情感交流進而締結良緣,爰辦理旨揭聯誼活動。
二、本活動參加對象:
(一)本市議會、本府各機關學校、各區公所及復興區民代表會所屬現職未婚公教同仁、聘僱及臨時人員等(下稱本府同仁,不含勞務派遣、勞務承攬人員及替代役)。
(二)全國各機關(構)及公(私)立學校現職未婚公教同仁及聘僱人員等。
(三)本市金融機構、醫療機構及各科技工業園區內企業未婚人員等。
三、本活動參加對象如係本府同仁,每人補助一半活動費用,又女性同仁加碼再優惠新臺幣(以下同)100元,如其另揪伴1名以上女性同行,則可再優惠200元報名費(女伴如為本府同仁,亦得優惠200元),每位女性同仁至多可再優惠300元,活動內容及優惠費用詳如附件。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各梯次活動前1週(星期五),或額滿為止。
五、報名人員經確認參加後,須先繳交全額活動費用,補助費用將於活動當日報到時領回。
主旨:有關112年度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作業,請轉知貴校有意介聘至本校附設華德福國中小之教師,倘成功調入應配合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請貴校承辦人協助轉知本文說明二、三,給欲參加112年度 介聘教師,在選填介聘學校前審慎評估。
二、本校附設華德福國中小教育理念依華德福教育課程安排與規 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為辦理人智學理念之華德福教育 ,其教師職能需具華德福相關背景;倘介聘成功,應聘時尚 未參加華德福師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資格者,應於起聘日 五年內完成,並能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其期 程視情況另定之。
三、本校附設華德福國中小教師需能跨領域科目教學,倘為導師 職務以完整帶領所任教之各階段為原則(國小完整帶領該班 一年級至六年級;國中為七年級至九年級)。另科任教師需 視專業科目,參與華德福相關之帶狀研習。
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規劃112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以辦理中小學國際教育相關業務,請惠予轉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2年3月3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43943號函辦理。
二、為辦理旨揭業務,國教署擬於112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該署支援旨揭行政工作,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具教育行政經驗者優先考量。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電腦文書軟體之操作,並具公文寫作能力者。
5、未曾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
(二)商借期限: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原民特教組國際科(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辦理中小學國際教育相關業務。
主旨:有關廣亞學校財團法人育達科技大學傑出校友推薦相關資訊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廣亞學校財團法人育達科技大學112年4月10日育亞(研)字第112000267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