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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銓敘部書函轉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全球熱愛生命獎章授獎辦法」等相關資料

主旨:銓敘部書函轉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全球熱愛生命獎章授獎辦法」等相關資料,請查照並推薦熱愛生命獎章候選人。

說明:依銓敘部113年1月26日部管三字第113566167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授獎資料: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LPRi_PvgCQAF2TAeiKbkC21Bc1UuqoCh/view?usp=sharing

轉知「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畫112學年度海外臺灣學校第5次教師甄選簡章」

主旨:檢送「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畫112學年度海外臺灣學校第5次教師甄選簡章」,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屏東大學113年1月17日屏大國字第1131400027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落實新南向政策,鼓勵我國優秀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協助新南向友好國家華語文學校充裕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師資,特此辦理。

三、簡章公告於「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s://reurl.cc/VN4l7b)及「國立屏東大學海外任教計畫官網」(http://teab2.nptu.edu.tw),報名截止至113年1月31日(星期三)。

四、本案聯絡資訊如下:(08)7663800分機17004鍾祈慧小姐,電子郵件信箱:chungchihui@mail.nptu.edu.tw。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書函轉勞動部修正「性別工作平等申訴審議處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申訴審議處理辦法」

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書函轉勞動部修正「性別工作平等申訴審議處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申訴審議處理辦法」,業經該部113年1月11日令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人事總處113年1月16日總處培字第1130010566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附件)影本1份。

轉知桃園市政府113年數位學習推廣活動第1期-「樂桃知識海,悅讀E起來」文宣及海報各1份

主旨:檢送本府113年數位學習推廣活動第1期-「樂桃知識海,悅讀E起來」文宣及海報各1份,請配合推廣運用並鼓勵同仁踴躍上網學習,請查照。

說明:

一、為協助各機關推廣業務政策,推動多元數位學習風氣,使學 習不中斷,本府於「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選定「工作者的職業安全衛生保障」等13門課程供同仁選讀。

二、為提升各課程選讀率,爰辦理旨揭推廣活動,說明如下:

(一)活動簡介:於活動期間內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完成上述所有課程選讀並取得認證者,即獲得抽獎機會,獲獎名額總計50人,每人可獲得抗UV摺疊傘1把。

(二)參加對象: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人員(含約聘僱及臨時人員)。

(三)活動期間:113年1月29日至同年6月30日止。

(四)抽獎方式:113年7月5日公開抽獎,得獎名單於同年7月 9日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得獎者請於113年7月10日至同年7月31日期間領取獎品。

(五)注意事項:案內13門課程,但凡任一課程於活動開始前已完成選讀及認證者,均視同於活動期間內完成。

轉知「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第10條及第36條修正條文,業分別於112年12月17日及113年1月5日生效施行

主旨:「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第10條及第36條修正條文,業分別於112年12月17日及113年1月5日生效施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銓敘部113年1月11日部退一字第113565389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旨揭條文主要修正內容如下:

(一)配合原「性別工作平等法」更名為「性別平等工作法」,酌作文字調整。(第10條第7項)

(二)增訂生育給付請領要件「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於保險效力停止後1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並刪除原第1項第1款(繳付本保險保險費滿280日)及第2款(繳付本保險保險費滿180日)所定最低應繳付保險費日數規定。(第36條第1項)

(三)增訂被保險人如同時符合請領其他職域社會保險之生育給付條件,或因屬軍公教身分得請領國家給與之生育補助,僅得擇一請領。(第36條第4項)

(四)自公保法於103年6月1日增訂生育給付項目,至113年1月4日該法第36條修正生效期間,如符合修正後生育給付請領要件,且未曾因同一分娩或早產事實領取公保或其他職域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軍公教生育補助者,得自該規定修正生效日起10年內向承保機關補行申請,並依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時之給與標準發給。(第36條第5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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