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南崁國民中學113年度臨時人員(業務助理)甄選簡章
桃園市立南崁國民中學113年度臨時人員(業務助理)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
(二)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桃園市立南崁國民中學113年度臨時人員(業務助理)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
(二)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說明:
一、依據國立成功大學113年3月1日成大產創字第1131100716號函辦理。
二、旨揭考試訂於113年6月15日(星期六)舉行,報名日期如下:
主旨:函轉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檢送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為降低各項地面設施可能造成之野生動物傷亡情形,及增進野生動物友善環境,發行出版《脫困:林道構造物生態友善設施》手冊1份,供貴校參辦,請查照。
說明:
主旨:檢送環境部「淨零綠生活行動指引」(2024年版)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3年3月7日府環氣字第1130061759號函辦理。
主旨:函轉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花東區處「花蓮糖廠環境教育中心」環境教育課程方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3月7日桃環綜字第1130018205號函辦理。
主旨:有關教育部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2名辦理藝術教育、師資職前教育等相關業務,請貴校轉知所屬教師相關訊息,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7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0620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辦理藝術教育、師資職前教育相關業務,規劃於113學年商借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所屬公立學校優秀教師2名到部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正式合格編制內專任教師。(小型規模學校指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具教育行政經驗及曾參與或辦理藝術教育或師資培育相關工作者優先考量。
3、對教學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5、未曾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
(二)商借期間自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表現良好可續聘。以2年為限,倘有延長商借期間必要者,每次延長期間最長為1年,商借期間合計不得超過8年。
主旨:修正「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第一點、第二點、第七點,並自113年3月8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一份。
主旨:檢送「臺南市113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籌備處主任遴選簡章」及相關資料1份,請惠予協助公告並轉知所屬,請有意願者踴躍報 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3月6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130354881B號函、「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及「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辦法」辦理。
二、有意參加遴選作業者,請詳閱旨揭簡章之規定,並於113年3月22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至5時前,備妥各項規定文件,親自(或委託)至臺南市永華市政中心教育局課程發展科(708201臺南市永華路二段6號7樓)辦理報名,逾期不受理。
三、旨揭遴選簡章(含申請表件)、出缺學校需求建議書及重大校務議題,請逕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系統(網址:https://bulletin.tn.edu.tw),公告編號234817下載使用。
四、若有疑義,請逕洽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聯絡人羅小姐,聯絡電話:(06)2991111分機120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5日臺教資(六)字第1130024047號函辦理。
說明:
一、報名資訊如下:
(一)級 別:初級聽讀(中、中高級同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