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重申,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與國內出差旅費之交通費,應本不重複請領原則,依實際情形擇一請領,並補充說明住宿費及雜費之處理原則,請查照辦理。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1月21日總處培字第1140024368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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