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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教育局111年12月5日桃教學字第1110116958號函文處理。

二、請有意報名本校圖書館志工服務,請自行點選報名相關連結:https://reurl.cc/gQXVxV。

三、服務時段選擇,詳如附件一說明

四、圖書館公共服務項目:

(一)閱覽區環境整理。

(二)圖書資料上架、整架。

(三)環境整理與其他。

五、受理對象:本市國中以上各級學校在校學生。

六、服務時數:每次以3小時為原則,依本館圖書館指示人員單位需求安排時段。

七、服務公約:

(一)遵守館內各項閱覽規定,不可大聲喧嘩。

(二)發揮細心及耐心,完成交付工作。

(三)維護學校校譽。

(四)認真工作、有效率、負責任。

八、認證:公共服務結束後由受理單位於「公共服務紀錄卡」上蓋章並註記日期,若於當日無法認證者,由受理單位開具時數認證證明,學生日後可持時數認證證明至受理單位補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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